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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买豪宅疑被中介吃差价后续 当事经理已离职

近日,深圳一女子通过房产中介花4150万买豪宅,疑被中介吃差价250万一事引发关注。

今日(12日),事件当事人发文详述事件经过,直指中原地产隐瞒欺诈,恶意抬高房价。

全文如下:

大家好,我是媒体报道中的当事人。本人于2020年12月8日从中原APP上联系到了深圳中原三湘海尚店客服经理张小梅,表达有在南山区买一套房子的计划。

12月9日看房,当天看中了深圳湾一号T6-8C的房子,中原报价5000万,经过讨价还价,最终在2021年1月23日,在中原居间下,与卖家签定4150万成交,当天在深圳中原三湘海尚店签订了二手房交易居间协议,由店长洪某负责填写合同补充条款。

合同签定当场支付给卖家唐女士500万定金,1月25日经中原协调,再次补充定金300万,1月26日,尾款3350万在交通银行深圳海德支行进行了资金监管,并于2021年2月5日递交过户申请,当天支付了中原佣金合计33.2万元。

2021年2月9日,中原协调下,办理了交房手续。后经知情人士提醒,房屋原本挂牌价只有3800万,并不是5000万,中原地产恶意抬高挂牌价。

多次联系卖方后,得知以下实情:2021年1月25日卖家唐女士转账给“左伟红”125万,2021年2月10日,唐女士转账给左伟红716294元和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533706元(深安房地产法人左清是左伟红的姐姐),三笔共计250万元人民币,收款收据盖的都是深圳市深安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的财务章,收款缘由是深安房地产代理出售唐淑清女生合同编号为0075756的T6-8C的房子,买家很震惊,因为在与中原协调中,从始至终不知道有深安房地产存在,只在中原的带领下看房签约并完成交易流程。

有邻居告知深安房地产是中原员工开的公司,专门用来吃差价,在几个附近小区已成潜规则。

2021年6月5日,本人到中原三湘海尚店进行交涉,发现张小梅在完成这个订单后即刻离职,目前在Q房网任职,照理,张小梅作为此家门店经理,完成了这笔大单,怎么会突然离职呢?本人于2021年6月9日在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APP上进行了投诉。投诉内容:中原地产隐瞒欺诈,恶意抬高房价,吃差价250万元。

美女花4150万买二手房,疑被中介吃250万差价,中介:不退还佣金(来源:星视频)

公司回应:

经调查只收取了交易中合法佣金

记者联系了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经公司内部调查,除合法佣金以外并未收取夏女士任何费用。

“当时有没有存在私下交易并不清楚,但我们公司要求严禁签署两份合同,只存在与卖家和业主签署的三方合同,而且一直推行公开资讯、公平交易、不吃差价和第三方资金监管等中介经营理念,严禁出现佣金差价问题。”

工作人员表示,只存在买方、卖方、中介服务方签署的三方合同,并明确约定买卖双方实际应承担的佣金数额,双方无信息差。

据悉,当时服务夏女士的中介工作人员目前已从中原地产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离职。

关于挂牌价格问题,工作人员表示,价格会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浮动。“中介人员的报价往往是虚的,会有上下的浮动,真正的报价是卖家决定的,卖家按照市场情况、个人情况等因素最终决定交易价格。”

工作人员称,中介人员只提供沟通、协调等服务,被要求退还佣金的诉求并不成立,还望客户进行理解。

律师点评:

中介应如实向双方提供真实情况

此外,广东大匠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小前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中介方收取了佣金差价,夏女士不仅可以要求中介退还佣金,并且可以要求中介承担夏女士所遭受的损失。刘小前表示,夏女士在中介拒绝退还佣金的情况下,可通过充分举证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深圳湾1号曾被称为史无前例的极致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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