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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原创:我和我的加拿大“同移”

本网编辑注:此文为网友辛毅先生的原创作品,在本网站首发。其他媒体未经本网同意,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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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毅:我和我的加拿大“同移”

在一起读书的叫同学,在一起工作的叫同事,而一同喜欢上同一个女人的,则在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中,戏称之为“同情”。还有,当年参加同一年科举考试的,都互称谓为“年兄”或“同年”,那么,我们这些差不多同一年或者相近年月移民到加拿大的同胞,就似乎也可互称为“移兄”或“同移”了。

本文要叙述的,就是我在移民加国后,参加ESL (英语作为第二语言)课程学习时,所结交的这批 “移兄”、“移姐”们。虽然这一ESL课程是为所有到加拿大来的新移民办的,但第一天去上课时,我却惊讶地发现:班上的中国人居然占了2/3。而且,接触了一段时间以后,我感觉这批“移兄”、“移姐”们,个个都还颇有特点。

如“卷毛”,这位头发卷曲的夜猫子,每天晚睡晚起,天天上午上课都起码迟到半小时,下午的课也从来看不到他的影子。每天除了上课,主要在干什么呢?据他说,是在搞“地毯式”轰发简历。他把自己的求职简历先统一制作出了好几个大类:电脑类、国际贸易类、中文翻译类、电子工厂类、餐馆类……每天主要的精力用于通过各种渠道搞到各个用人单位的传真号码。然后,在夜间他还要根据每个雇主的具体要求,逐一润色简历的文字,并“偷偷摸摸”地用电脑把求职传真发出去。而ESL课的学习,只不过是他每天必要的轻松一刻。

还有一位年过40叫“WU WU” 的,老师认为这个名字太不可思议:First Name(名)和Last Name(姓)怎么是一个词?只有中国人知道,这位老兄原来姓吴名务。然而,这位北大82年的毕业生,却自嘲自己是“五无”,比国内的“三无”人员还多了两无:到加拿大以后,无房子、无车子、无妻子、无孩子、还无票子。这位老兄在移民过来之前离了,什么都给了老婆,自由倒是自由了,只是每天上课时人在魂不在,总是望着天花板发呆。

不过,也有蛮开心的,“胖姐”就是一位。她和老公移民加拿大是有备而来的,一登陆不久就下了第二胎。每天来上课,孩子就放在教室隔壁的育婴室里,只要听到孩子的哭声就立马冲出去奶她的小宝贝。她一闲下来说的话,总是那么乐呵:“真好,每天带着孩子不干活,每星期还可以挣18块,多好啊?!” 这18块怎么来的?10块是每个礼拜六到一个孕妇中心去领的10元购物卷,8块则是每天省下的一张公车票:学校照顾她每天用推车推孩子来上学不容易,给她每天发两张公车票,但她只是回家的时候坐车,来上课的时候则推着婴儿车来。这样,每天富裕了一张1.6加元的车票(这是98年初的多市公车票价,现在已涨到$1.9),每周就合8块钱。“每天推着婴儿车要走近一个小时哪,累不累呀?”几乎每位“同移”都问过一遍 “胖姐”这个问题。 “胖姐”的回答似乎回避了经济问题:“不累。再说了,我每天就靠走这段路来锻炼一下,恢复体形呢。” 只是有一点,她可能没有意识到,或者意识到了也不在乎:一路颠簸到教室时,胸前通常已颠出了两片奶渍。开始几天,英语老师看到此景,这会和其他“同移”们挤一挤眼睛,后来,时间久了,大家也都习惯了。

事实上,班上20来个人中,几乎没有几个人是真正抱着正规学习的目的来的,大家仅仅只是把这里当作一个非正式的社交圈而已。但唯有“绅士”是个另类:每天来上课他都开着那辆全新的丰田加美,西装革履、并提着一只考究的密码箱,准时提前5分钟到教室。每天他似乎不是来听课,而是一本正经地来参加商业谈判或者外事活动。“绅士”当然是这位老兄的绰号,但却绝无人们通称的“英国绅士”的那种贬义色彩:称其为“绅士”,这当中唯一的含义只是这位老兄的穿着打扮和行为举止的赞赏。顺便说一句,当时他是班上唯一开车来上课的人。

虽然被称为“绅士”,但这位先生却绝无半点清高。相反,他是非常善解人意的。记得同学当中有一位年龄大概介乎于中年到老年之间的俄罗斯女人,总是一个人显得很孤独,因为课间休息时人们都是物以类聚,几乎无人去搭理她。我们这些老中的“同移”当中,唯有“绅士”,偶尔也会去和她搭搭话,而且总能逗得这位臀围远比胸围大得多的女人,发出一串串带有大舌颤音的笑声来。还有好几次,放学的时候恰逢下雨,他的车也就成了大伙的公车:他总是分两批送人,先把第一批4人送到公车站,然后再回来,把第二批4位不坐公车的人,一个一个地送到家中。

“绅士”的为人处世,理所当然地博得了全班“同移”们的一致好感。有一次上课是模拟竞选多伦多市的市长:全体“同移”们分成三个小组,分别代表三个党派参加竞选。虽然“绅士”英语口语实在不敢恭维,在班上即便不是倒数几名,也顶多能排得个中下,但他所在小组却一致推选他担任党魁,他怎么推辞也无济于事。更奇特的是,三个党魁发表竞选演说后,居然“绅士”又得票最多,他顺利地当选了“市长”。这当然与他的竞选宣言中的第一条有关:“给所有新移民发放每月500元生活费,直到找到工作为至”。为此,全体“同移”起立鼓掌,达一分钟之久。但我认为他“当选”的更重要的因素还在于,这样的“绅士”确实人见人爱。

当然,“绅士”毕竟是“绅士”,不体面的事情,他是不会去干的(这话仅对98年的他合适,后话见后文,暂且不表)。以下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讲述这个例子前,不妨先介绍一下我本人当时的情况吧。在班上,“同移”们羡慕的对象除了“绅士”以外,还有一位就是我了。我之所以受到羡慕,当然不是因为我象“绅士”那么有钱,而是因为我有一份Part time的工作,每天一下课就到一家餐馆去洗碗,直到夜里11点(注:这份工作是我在来加拿大之前,就由一位香港的亲戚帮我找好了,我的这位亲戚与餐馆老板的弟弟认识)。所以,班上只有我一个人,属于半工半读。其余的人都自称是“漏斗”,眼看着从国内带来的钱哗哗地直往下流,而干着急。一天,餐馆老板告诉我,白天这里还缺一个洗菜的,问我的ESL的“同移”们,是不是有愿意来干的。所以,第二天一上课,我就把这个消息转告给了班上的华人“同移”们了。我没想到的是,这几位兄弟,包括“wuwu”在内,立马就逃课,争先恐后地赶去面试了。没去的,“胖姐”是因为小宝宝脱不开身,“卷毛”则是因为迟到,在课间休息时才获悉这一消息,当时他猛拍大腿地怨我:“明明知道我睡得晚,怎么昨天夜里不打电话通知我。”这当中,唯一没有正当理由而不去应聘的,只有“绅士”。显然,“绅士”对这种低级的活儿,当时真的是没有兴趣。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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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按】本人认为,我们这一批90年代后期到海外来的移民们,比起年长我们一轮的、当年插队落户的知青们,理应有更丰富的人生体验:所经历的文化的冲击和生活的落差都不比他们来的少。但目前已有大量优秀的知青文学作品了,而反映我们这批移民的文学作品,却还很原始——我想,唯一的原因还是在于,我们在此积累的年代还太短。既然没有丰厚的积累,也就谈不上文学上的加工和提炼。撰写此文只是作者的一个尝试:把一些自己经历过的原始素材堆砌起来,这还远谈不上任何艺术上的处理。本人把这篇不成熟的、未完成的东西放在这里,也是希望网友们能提出意见或者补充材料。我当然还想要写下去,但下一步该怎么写、写不写得下去,完全取决于网友的批评意见和鼓励的程度。恳请网友点击以下“查看/评论”多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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