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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以忍受:不买房经纪就把我告上法庭

(网友来稿)人都说买卖自由,那是指正常情况下。一旦条件发生改变,结果可能就不一样了。这不,我买了称心的房子,已经住进来一个月了,忽然有一天收到法庭传票,有人告我,莫明其妙。仔细看,原来是此前我请过的一个地产经纪。

我认识这个Mississauga的伊朗经纪是通过办公室里的一位伊朗女孩。我们在去年六月里签的服务合同。通过几次看房,我觉得他很pushy,好像你看过三四次房,就一定要买其中的一个。 七月的时候,我签了一间的预购合同。第一次看过后,我不放心(因为就我一个人),所以就约了朋友准备第二次再去看看。那天早上,按预定时间到了房子那里,他还没有来。等了十几分钟,给他打电话,他说还有其他事要办来不了,就在电话上给了我开屋子的密码, 我和朋友左转转右试试,弄了差不多十五分钟才开了门。气得我的朋友当时就说这种经纪根本就不该要, 马上换。

下了订金后要验房,约好早上十点,验屋师和我都到了,他还没来。又打电话给他,说有事稍晚到。又在电话上把开屋子的密码给了我并告诉我如果房子的卖家来, 就说他在附近,敢情他也知道这违法。我和验屋师开始验房。房子的卖家来, 没发现经纪,很生气,我只好打圆场说他就在附近。因为卖家也是中国人,大家好说好商量,也就这么糊弄过去了。一直到下午两点左右,验房师在写报告时,他才姗姗来迟。等到卖家一转身离开,他马上也要走。发现我不会锁车库的门,还特意好像好心似的教我如何如何锁。他走后,验屋师和我收拾收拾准备离开,车库门太重,我一个女孩子关不上,验屋师帮我关上门,还奇怪说这不是经纪的活儿吗?

因为贷款的问题,我买不了那间房。就打电话通知他,打了无数次,留了无数次言,他从来不回。没办法,上班时发了封电邮给他,明白地告诉他买不了房,想取消经纪合同,请他把取消合同的表格传真过来让我签。因为在北美多年,知道有黑纸白字的东西总是防患于未然。 谁知又是石沉大海,这个经纪从此就人间蒸发了似的,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十月的时候,我从父母那里借了些钱,加上贷款,终于够买一间公寓了。这次找了个中国经纪,一切都很顺利的搬进了新家。不久,十一月收到Toronto Small Claim Court 的通知,说这个伊朗经纪突然浮出水面,并且告我不顾与他有合同在先,又另找经纪买房,我应该赔给他买这个公寓的经纪费, 大约五千块左右云云。

我连夜把有关多伦多Samll Claim Court的有关文字下载下来仔细阅读了一番,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了然于胸后,第二年的二月先去法庭调解。这个经纪和他的伊朗老板作为原告先向调停官“恶人先告状”, 我在一旁静静地听,不时记下他讲话的漏洞。他说我下定金后,先waive了验房的条件,但一直没有waive购买资金的这项条件。在银行没贷下款之前我当然不会waive购买资金的这项条件。其实他早在我下定金的时候就叫我waive购买资金的这项条件。是地球人都知道——先waive购买资金的这项条件对于购房人来说就是自动放弃保护自己的权利,以后不管你有没有这笔资金,你都要买下这个房子,否则就应承担违约的一切责任。而作为买方的经纪,一旦有人承担这个合同,他就可以坐等佣金。如此代理人不以顾客的利益为前提考虑,反而以为顾客无知,不懂北美法律而肆意欺骗, 其职业素质何在?良心何在?

而他对于我无数次的电话和电邮置之不理,调停官说按理默认等同他承认了解除代理关系,也就是说他没有权利再申请赔偿什么的。调停只是看我们双方愿不愿意达成共识,如果不行,就只能去法庭上由法官来判定。法庭开庭定在四月上旬,结果如何,我积极准备,拭目以待。

一些新移民的朋友让我把这段经历在网上贴出来,好给大家提个醒,遇到这种黑心经纪,不要怕维护自己的权利。虽说咱们初来乍道,到处是“地雷”,但是“有礼,有理,有节”,走遍天下都不怕。

这家公司的老板说他们公司有几个这样的案例,所以我估计他们这样做已经有些日子了,而且估计有些顾客息事宁人,让他们尝到了不少甜头, 所以才这样有恃无恐。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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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让你的经纪去做卖方的工作,让他们不要告你不就得了。没什么大事,法庭程序要经过7年,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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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zggg 发布: How's going? 我认为,你不是一个很好的买主。因为这里是加拿大,一切以法律为依据。卖方是可以不同意签MUTUAL RELEASE 的。这样,根据合同法,他们可以把你告上法庭。不过,我认为,房市非常好,一般卖方会同意签MUTUAL RELEASE的,只要你好好商量。加上你的经纪应该站在你的一边,避免这事闹大。大事化小,海阔天空。如果卖方签了MUTUAL RELEASE,什么事儿都没有。只是你折腾了大家的时间和精力。我想可能卖方也是中国人。只有中国人才会这么做。经纪也是人,他已经为你做了免费的服务,免费的汽油,免费的时间,就这样对人,是会受到上帝的惩罚的。已经过了5天了,我看事情已经办完了吧? 我是我经纪的老客户,我早晚会买他的一套房。 我的经纪不会告我,他只是说对方要告我。 另外我们的文件是简签的,第二次改价钱也是在第一次报价的合同上涂抹后改的,这样的文件有法律效应吗? 对方要求我们送一张100元的支票给房主做补偿。这不是要我们承认我们错了?并从支票中可以得到我的个人资料,可以将我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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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你不是一个很好的买主。因为这里是加拿大,一切以法律为依据。卖方是可以不同意签MUTUAL RELEASE 的。这样,根据合同法,他们可以把你告上法庭。不过,我认为,房市非常好,一般卖方会同意签MUTUAL RELEASE的,只要你好好商量。加上你的经纪应该站在你的一边,避免这事闹大。大事化小,海阔天空。如果卖方签了MUTUAL RELEASE,什么事儿都没有。只是你折腾了大家的时间和精力。我想可能卖方也是中国人。只有中国人才会这么做。经纪也是人,他已经为你做了免费的服务,免费的汽油,免费的时间,就这样对人,是会受到上帝的惩罚的。已经过了5天了,我看事情已经办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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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看看想想 发布: 一切按合同走是应该的,否则合同就是废纸了。你想如果你同意购买了,如果卖主说不卖了,你会答应吗? 若果合同Firm了,而双方没达成解除,因为你的原因而不能closing,卖主会要求赔偿损失包括再卖时的差价(如果低于你现在的价格),其他损失就很复杂了,总之会用你的定金扣,多退少补。但愿你能以不能贷款为理由终止合同,虽然有些不道德,但是符合程序的。 我没有交定金,因为经纪催我们24小时交定金,5天内办贷款,而房子却在5月底交付,影响了我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我们上班银行上班,我们下班银行关门,定活两便存款只可以在柜台办理). 看他们催得急,我们怀疑房子可能不好卖,我们多问了几个朋友,说那里每天早上有些吵 ,不适合国内来的老人在这里居住,这些对我比较重要 。 从签约到解除合约只有五天,我要对卖方承担什么样的损失?应该有多少?好比 我下了定金租房,房子不租定金不退我认可,这里他房子的差价叫我承担我不认可,如果他低买了,差了几万元也叫我承担吗? 这些规矩我该到哪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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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按合同走是应该的,否则合同就是废纸了。你想如果你同意购买了,如果卖主说不卖了,你会答应吗? 若果合同Firm了,而双方没达成解除,因为你的原因而不能closing,卖主会要求赔偿损失包括再卖时的差价(如果低于你现在的价格),其他损失就很复杂了,总之会用你的定金扣,多退少补。但愿你能以不能贷款为理由终止合同,虽然有些不道德,但是符合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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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zggg 发布: mutual release 你还没有交订金,在买卖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要签一个MUTUAL RELEASE就可以不买。 最初由发布 你没有自己经纪?他/她可以回答你呀。 我的经纪传话给我,说我不买他无所谓,说卖方那边不同意我不买,要告我。 MUTUAL RELEASE这个表我已经签,我的经纪说如果我24小时内缴定金就没事,还说如果那房子卖的价钱低于我给的价钱,对方要我补偿差价。 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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