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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医疗诉讼:到底是难还是不可能 ?

时间飞快地过去,我看着儿子从躺在摇篮里,到会爬会走,到现在听懂拿衣服冲凉,心里暗自高兴。但一想到他快两岁了,心情顿时沉重起来。

近两年间,为了我太太潘敏红的事,数起手指头,我前后投诉到我这区的国会议员、省议员、安省卫生厅、安省卫生厅厅长、申诉专员Ombudsman、私隐专员和医生协会CPSO,真正着手调查的只有私隐专员和医生协会,其余的要么石沉大海、要么太极推手、要么说医生不归他们管。所有的这些投诉,即使是私隐专员和医生协会的调查,都没能直接联系上被我投诉的医生。

我找私隐专员目的是要一份医院所请多伦多大学一位教授做的报告,一开始就被拒绝了。但我坚持反复声明当初在见面会中院长是同意将报告给我的,私隐专员才几经辛苦联系上医院的公关,最后得到的结论是,无论当初院长是否同意将报告披露给我,只要医院方面将报告内容归入用于Service Quality Control的类别,就可以受信息保护法保护而不必披露给我。医院方面只是告知我,他们已经根据教授的报告做了两项改进。很明显,报告指出了他们的一些不当之处后,他们巧妙地利用法律条文,我就无法看到报告了。

孩子在一天天长大

我投诉到医生协会是指明了投诉那个医生的了,但结果更是令我诧异。医生协会把我的投诉信转给了医生,并发了两次信要求她回应,但她一点回应都没有。对此,医生协会说它们不能强迫医生回应,只能对她的做法表示不高兴。最后的报告中说,基于医生没有回应,协会只能根据医疗记录进行分析。而我投诉的要点正正是医生忽视了羊水栓塞的典型特征、没有准备足够的血液等,都是医疗记录中没有写下来的。我反复声明了这一点,但由于医生没有回应就没有得对证了,所以整份报告都没有对我的质疑进行解释。这是个什么样的投诉机制啊?!而我咨询过两名医生,他们都说以他们的知识,医生是应该应医生协会的要求的回应投诉的。目前我已经再申请上诉到Appeal Board,但时间将是遥遥无期的几个月到一年不等。

我现在都有点糊涂了,到底谁才能管得了医生?

所幸的是,我太太的事在华人社区得到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大力支持,让我这一路跌跌撞撞地走了过来。到目前,还有朋友们在积极地帮我找律师。之前联系过的四、五个律师都说,这件案子即使是情理上医生做得不足,但从法理上她采取了最基本的措施所以不构成证据,这就是加拿大的医疗诉讼体制。

我现在的目标很简单,我明知99%的可能性会输,我也要自己掏钱把这个医生送到被告席上,让她知道疏忽大意是要付出代价的,不是所有的受害者都会忍气吞声的。正因为有99%的可能性会输,即使我在拿EI、即使我要将房子重新贷款,我也不会呼吁大家捐款,我这么做,纯粹是对我太太有个交待。目前我从律师那儿得到最新的消息是,即使有状纸(pleading),我也至少要有一份支持我的报告,法院才可能立案。所以我呼吁大家,看看身边有没有医生愿意从羊水栓塞的处理方法的角度去帮我出份报告?有没有律师肯帮我写状纸?我愿意独立出资,毕竟5月18日时两年的诉讼限期快到了。

借此机会,我还想对论坛上的一些愤世嫉俗的网友声明,我、郭建华先生乃至最近的Tommy唐先生,都不是什么“上次在grace医院去世的产妇的丈夫,来加干软件都十几年了”,请这些人发表攻击性的言论时,认真搞清楚不要张冠李戴,我们脆弱的神经经不起这样的攻击,我们不可能跟在他们屁股后面不断地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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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编辑注:

何革胜的妻子潘敏红2008年5月18日在慈恩医院分娩时死亡,事故一年后,他仅得到法医官对事故评价“不可预计,不可避免,不可干预”的结论,未获得院方的任何实质性解释。期间他也联系过所在区的国会议员和省议员,但都没用获得积极回应。他聘请的律师也认为按现有证据无法打赢官司而退出。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偶然看到贴子,我知道有关医疗事故定性的书. it is called" medical malpractice" , ( 共有4卷). 关于妇产科在第二卷,under G 10 section. 明确解释什么是先兆子痫(eclampsia) ,怎么处理,什么不当行为构成事故. 你能找到这本书在有医学院的大学图书馆, such as toronto university, mc master universtiy , health science library.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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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革胜: Do you have any detail story, especially hospital record ? My friend and me want to go through to try to help find what area we can give you suggestions. My friend is O&B doctor in China, and right now both of us are nurse in US. My friend has four years experience as a nurse in Canada. My e-mail i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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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课按5楼和11楼的建议做做看,想办法让媒体介入并弄到西人媒体去。 加拿大出起错真是让人晕,温莎不是还有切错乳房的吗,而且不止一个人被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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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何先生的事, 我看了好久了, 我是完全支持他根據個人的實力去告的, 因爲對個人來説,你必須尊重自己, 你如果認準了就去告, 我很奇怪的是那些憤慨到極點的旁觀者, 你們爲什麽不捐錢, 明知道需要金錢作後盾, 你又表現出特殊的愛好, 你爲什麽不捐錢? 爲什麽只有區區1万元的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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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醫生協會每年都會處置一批醫生, 具體比例是多少我不知道, 但是根據我的社會學常識, 如果處置過少, 醫療質量肯定會下降, 醫生的道德操守也會下降, 但是處置過多, 也必然造成醫生謹小慎微, 治病不作爲,讓你死得慢一點, 但不會冒險去治好你, 也不會出現當機立斷的情況, 因爲當機立斷就預示犯錯幾率增加。 至於具體要處置多少, 什麽人什麽情況該處置, 這個平衡如何掌握, 我相信沒有一種制度會讓大家都滿意。 這樣就回到加拿大的醫療水平到底如何著個問題上來, 當然這個制度漏洞百出是肯定的, 當今世界還沒有一個漏洞不百出的醫療制度, 包括美國在内,大家可能說不包括中國, 我不想爭論。 答案應該根據統計資料和統計數據進行定量比較, 而不是根據大家的情緒來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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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爱国华侨,看来你还是医疗体系的门外汉,希望你多研究一下什么样的制度可以少让医生出错。大家都知道医生出错是关系到人命的,是一个特殊的行业。有时医生又是一个熟练工种,见得多,处理的多才会积累经验。在这个过程中是需要有人指导的,不是有理论就行的。尤其,在急诊抢救时更需要有经验的专家在场指导或共同商量治疗方案,这样会更好,同时起到了证人的作用。这就是为什么那个外科医生可以切错6个病人的乳房(当乳腺癌)而没有人知道,其实手术时有很多人配合,起码有护士,麻醉师和助手。其他人不懂,难道连手术助手都不懂吗?如果术前有上级医生来确认一下,就不会出现这样的事。这就是各司其责,不管分外事,这也是加拿大所提倡的权限问题,如果护士,麻醉师提出疑问,那是越权了。到医学会处理的时候就是已经造成事实了,那还能挽回吗?医生不是裁缝,错了可以换一块布。牙医还好最多是一颗牙,其他的就不同了,我想对医生的监督指导是应该的。应当将损失降到最少,这是人命关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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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anxin:我當然是個門外漢, 醫生這種高度專業的行業, 相信其制度的形成是高度專業化和高度經驗的總結, 對於我這種門外漢來説, 你不可能了解或者對具體的實施過程有什麽指導作用, 我只能根據常識或者其他社會經驗作邏輯性判斷。 根據我的經驗,醫生或者是醫療小組是由人構成的, 是人大家都知道就會犯錯,就會有情緒,就會有一定概率的荒唐事發生, 醫療業高度發達的香港我知道每年就有幾件事閙得全城沸沸揚揚, 加拿大並不是唯一發生荒唐醫療事故的國家, 你所舉例的切錯6個乳房据我所知那個醫生被舉報后, 發現以前也有類似的事故(我記得是1個)后得到深入的調查。 又回到加拿大的醫療事故這件事, 具體制度我這個門外漢只能等待專家的改進, 但是我有判斷的邏輯,那就是數據統計判斷, 比如某個產婦發生的致死情況, 如果那种病例的死亡率在世界上是50%的話, 加拿大的死亡率是40%的話,我們就應該表揚, 而不管你了解到有幾例死亡事件這種具體情況, 當然如果加拿大是60%的話我們應該強烈抨擊, 如果達到70%我們當然要質疑醫院到底發生什麽荒唐的制度, 不過這不適應個體的具體情況, 即使加拿大 的這種病死亡率達到驚人的10%也好, 當事病人或者家屬如果對其親人的死亡有疑問, 也是可以上告或者質疑的, 但是對於外人來説,我們對制度的看法應該就要公平,有邏輯性。 當然邏輯性判斷需要這種制度有一定的透明性, 有專業化和令人信服的統計制度, 有基本合理和相互牽制的追究制度, 有第三方的責任認定制度, 否則一切都是空談, 但是另外一方面也不能放大具體細節或者漏洞的情況, 這個世界沒有發明完美的制度可以解決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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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點不明白, 如果大家告醫生告一個准一個, 那麽根據統計原理, 一個最好的醫生都有出錯率的話, 是不是不到10年, 醫生這個職業就應該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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