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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旺案:小偷拒捕打伤恐吓店东和员工

10月12日,金牛城超市老板陈旺“捉小偷反而被拘控案”继续审理并完成法庭庭审程序,被告之一李勤平及辩方两名证人出庭接受询问。此案将于本月25日继续审讯,到时控﹑辩双方会作出结案陈词。

10月8日,小偷Anthony Bennett因涉及另外一宗盗窃案而被多伦多警方拘捕,并控以5项与盗窃相关的罪名。警方说,被告于今年5月至7月间,在中区唐人街附近的Kensington Market一家名为“Juingle Fruit”的华人蔬果店盗窃鲜花,警方是通过翻查该蔬果店保安录像得到线索,锁定案犯之后将被告拘捕。

Anthony Bennett有不少犯罪记录,包括偷窃、吸毒、买卖毒品,以及被控后不按规定出庭等。他在上周承认,去年5月23日中午,他确实在陈旺的金牛超市偷走12盆鲜花,并于一小时后,再骑车回到同一超市,本打算偷更多花,结果被陈旺等人捉住。

图片来源:现代日报

多市中区King and Flower Plant花店老板Hamid Kheiry昨天出庭作供,指证该案小偷Anthony Bennett以前曾到他花店偷花至少10至15次,他指报警后向警员提供拍摄到的偷花影碟,但每次都不了了之。2008年母亲节当天他曾亲手将偷花的Anthony Bennett当场抓获,但警方并没有拘控Anthony Bennett。花店老板Hamid Kheiry曾在其花店贴出小偷的照片,警告他不要再来。

根据法庭纪录显示,于去年5月23日案发当天偷窃陈旺超市盆栽的小偷Anthony Bennett,已于去年8月17日承认该项偷窃及另1项偷窃King and Flower Plant花店盆栽两项控罪。当时检控官要求法官判他入狱90天加18个月守行为刑期,但法官表示为了“鼓励”被告日后出庭指控陈旺,故减为判他入狱30天加12个月守行为刑期,另日后不能再去陈旺的超市和King and Flower Plant花店。

此案3名被告之一的李勤平昨天出庭作供说,他妻子是陈旺的姐姐,两姐弟是该超市的共同老板。他说,当时陈旺有大叫报警,他也有大叫报警。他自己并没有致电报警,因他从来未报过警,不知怎样用英语报告。

李勤平说拿出绳后,他们3人时当忙于将小偷捆绑,为免阻塞交通,打算驾车将车泊好店铺门外后,才报警等警察到场,期间他们3人并没有打过小偷。他说,不久便有警察到场,但是当他们向警察说捉到小偷时,警员反而令他们3人伏在地上,带上手铐及送上警车。

李勤平说,当时他们3人被警方拘捕,警方释放了小偷。小偷还得意地用手模仿开枪的手势指向他们说:我会杀死你﹗警方当时在场,也只是口头警告Anthony Bennett。

金牛城超市送货职工叶顺星昨天在庭上说,当时他驾驶送货用的客货车返回店铺时,见到陈旺及陈捷将小偷推压于路边铁栏,但小偷不断动手及用脚踢两人。陈旺叫他下车给他皮带,以捆绑小偷双脚,又叫他报警。

叶顺星指他急忙向陈旺交出皮带,但该皮带不能将双脚绑紧,故陈旺再叫他进店拿绳子。他进入Good Luck 批发店时见到李勤平,便叫他找绳。此时,有顾客致电订货,他便去接电话,因此也无时间去打911报警。

多伦多市长候选人唐炜臻昨天也到庭审现场声援,称他和陈旺都是司法体系的受害者。

此案于本月25日继续审讯,到时控﹑辩双方会作出结案陈词,同时会谈论由辩护律师林彼得提出,引用《加拿大人权和自由宪章》来挑战加国的《平民逮捕条款》。

林彼得较早前向法庭提出,质疑刑事法第494条定出的限制,违反宪法赋予加人生活自由和安全的权利(宪章第7条),以及得到公平审讯的权利(宪章第11条(d)款)。

根据刑事法第494条,财物的主人有权在偷窃行为正在发生时捉拿盗贼,但陈旺等3人在小偷行窃后一个小时才捉到小偷。

被告质疑,这条限制不但对财物主人不公,而且与刑事法其它条款及刑事法认可加人有权保护自己免受犯罪分子侵犯的精神不相调和。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那个黑人在候审期间仍然做案, 对其很不利. 陈旺赢这个官司是迟早的事. 另外唐煒臻是以市长候选人的身份来给陈旺打气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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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有关的法律...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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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法系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无罪推定,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防止误判。但问题是这个系统发展到今天问题重重,在人类整体道德日益败坏的情况下,已经不能对犯罪形成有效阻呵。是得调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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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回想起來, 09年十一月25號最後去他們的店. 原本想去他們的店買牙膏, 結果先進了旁邊的葯店買葯, 看到有降價的牙膏,便買了三支. 提了藥店給的塑料袋和買好的三支牙膏和一盒葯進了他們的店閒逛, 比價. 本人在那傢店, 以前只買兩樣東西, 獎票和煙. 煙戒了, 加上整個季節都在忙這裝修廚房. 一直到元月份受姐妹重托,才有機會從踏那店.. 那天晚上整晚難安, 男友卻不理解, 在幾乎崩潰的情況下, 把自己的手機摔碎了. 後來, 三月份, 男友也搬走了. 那傢人, 害我那麽痛苦, 破了財, 傢也散了. 你們說, 公平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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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任何东西都有双面刃,说辞也是双面的,你在陈旺这件事上骂别人的法律愚蠢,似乎一改就聪明了,须不知可能更加愚蠢。 店主把你抓起来,录像拿出来,打官司不知要多久。 不过有的人我知道的,就是要看加拿大的笑话,其他都是多余,听不进去的,而且爱好幻想被种族歧视,证据就是想当然,也不需要证据,逻辑一下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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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同情你,能不能让我们知道这家店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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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雨过花儿香:那傢店,在Birchmount and Eglinton 南面第二個紅綠燈東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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愚蠢的加拿大法律,在当年都是质朴乡下人的时候,还马马乎乎,现在人心不古,加拿大的法律已经被不法分子钻得象筛子,除了约束守法公民外,对不良分子和罪犯的威慑力为零! 甚至为负数,如陈案,警察、检查管、法官,全在助纣为劣,一群浪费纳税人的血汗的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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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陈旺案想起本人的冤案, 心理仍然很痛苦. 可又很無奈. 今年元月16號.本人去生活小區路口小店(華人開的)替班上的姐妹們買獎票. 進去買了就出來. 因門口的顯示牌的獎額與在班上查的不一樣,因此回頭想看櫃檯上的是多少. 結果引來了一場幾乎讓我崩潰的冤案. 就在我扭頭的那一霎那, 一個中年女人把我叫住了, 問我是否講國語, 我説是. 她說我幾個月以前拿了她很多東西沒付錢就走. 我愣了幾愣,心想她認錯人了吧, 或是跟我開玩笑? 她說沒錯, 就是你,一樣的衣服一樣的帽子, 拿了以後,你很久就沒來我們的店了. 還說我住店後面的那棟樓. 我說我不住樓,我住前裏面的自己的房子. 她說有錄像為証. 問她我拿啥, 只說拿了很多東西, 說記在單子上清清楚楚的. 就是不肯說我拿了啥. 還說我進來時,包是癟的,出來時是鼓的. 哇, 有鼻子有眼兒. 好,請把錄像倒給我看. 說, 已經很久了, 又沒問你要錢, 你走吧,以後不要來就行了. ok, 我是否該走? 我走了是否就等於我認罪了? 我叫她報警, 她不報. 我報, 警方問他們是否拘留我, 我說沒有. 那他們就沒法來, 叫我走. 後來她老公和女兒也來了, 我男友耶萊了. 男友問她我拿了啥, 說我拿了八個lady's speed stick (除臭劑). 我的天, 我有病啊? 我有病還能護理病人嗎? 她老公栽倒帶的時候, 他們一家都說, 當時就我一人在店裏, 我走后東西就不見了. 他的家人也看了錄像, 都很肯定就是本人干的. 我問, 你們都看到我的爪子在抓你們的東西往包裏塞東西了嗎? 都沒能回答我. 氣得我都快瘋了. 後來打電話找律師想反告他們. 律師說, 他們沒有文字控告你偷他們東西,就沒法反告. 就這麽不了了之, 可是每天出門都要經過那裏, 忘不了,很痛苦. 陈旺的錄像明顯得看到小偷在那東西. 這傢主,就凴錄像裏有我在場, 就這麽私自判我偷她東西. 她太聰明了. 世界第一. 我告訴他們我的地址. 歡迎他們查清了上門來道歉. 至今快一年了,也沒見他們來道歉. 我說, 要是他們能查出來使我干的, 我把房子賣了賠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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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去打他们理论,然后用手机录音,不就有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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