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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钱渠道 重拳出击 皇家骑警扫荡洗钱

“洗钱”是一种犯罪行为。加拿大皇家骑警是负责调查洗钱犯罪的执法机关之一,《加拿大都市报》记者经多方联系被指派与驻守在多伦多北面Newmarket的皇家骑警多伦多北部分局联络,那里有一个赃款赃物综合调查组,负责大多伦多地区的相关案件。

皇家骑警的这个分局坐落在404高速公路边上的一个工业区内。与周边其它单位不同的是,皇家骑警的院子被高高的铁丝网包围着,停车场里停满了几十辆盖着厚厚积雪的无警车标志的普通车辆,看上去已经很久未开动过,应该是他们平时使用的便衣车辆。就连访客车位也被铁丝网所环绕,庞大的建筑比通常的市级警察分局大十几倍。

管辖区域划分无规律

这里就是皇家骑警安河局的一个分部,与人们想象的不同,皇家骑警安河局在繁华的多伦多市内并无机构,其下属的分局也并未按照现行的市政界限来分区而治,比如多伦多的士嘉堡、杜咸区等东部的,由位于多伦多东部100多公里的Bowmanville分局管辖,记者2007年采访打击烟草走私的故事,就是到那里采访的。而多伦多市的东约克、约克和Etobicoke、皮尔区、Halton等以西的地区,却由驻守在Milton的分局管辖。这次采访的Newmarket分局管辖约克区、多伦多的北约克,还有该分局以北的一些地区。因此,外人很难记住他们各自的范围,每次采访皇家骑警都是需要从渥太华一直联系到分局,才能确定到准确具体管事的人。

在皇家骑警大楼内,即使是访客也无法进入主楼范围,通往主楼的玻璃大门也是单面透光的镜面门,外面无法看到里面,采访被安排在警卫室边上的会客室。接受采访的除了新闻官之外,还有皇家骑警安河赃款赃物综合调查局督察马切特(Derek G Matchett)和主管参事警长韩金(Gene Hann)。

专责打击洗钱的机构

皇家骑警安河分局犯罪赃款赃物综合调查局,就是负责调查这些黑钱的部门,也负责对这些非法所得进行没收处理的部门,主要是涉及毒品交易、走私和其它有组织犯罪的。它的上级是皇家骑警全国赃款赃物调查部(RCMP national Proceeds of Crime),他们负责认定、评估、查封、没收非法活动的金融收入。这些非法的资金流不但损害加拿大的经济和社会,而且还为犯罪团伙积蓄扩大实力,因此说他们的作用在于釜底抽薪或者让犯罪团伙白忙一场。

有人可能不理解为什么皇家骑警专设这样一个机构来对付赃款赃物。马切特督察解释说,犯罪的原因有许多许多,但是通常来说最强的总是利益驱动。执法机构传统上总是盯着两个比较典型的要素,一个是罪犯一个是物证,诸如毒品或者盗窃物品。往往忽视了另一个危害更大的要素,那就是犯罪团伙非法所得的黑色资金流。调查这些黑金需要一个整合的系统,需要金融等各个行业的帮助,因此才有了综合局这么一说。

综合治理卓有成效

皇家骑警的这个综合治理,强调总动员的力量,可谓是人力密集型的调查。它整合了各省、市级的警力配合行动,还有金融机构和皇家骑警其它部门的协助。之所以称作“综合”,因为它也包括了全国13个全国综合整治分局,共同织起一张恢恢法网。

这13个分局中有2个在安河皇家骑警:

伦敦赃款赃物综合调查分局(London IPOC):基地在安河伦敦,在Kingston和Stoney Creek也有分部,他们与安河省警和瀑布区警方有密切合作。

大多伦多地区赃款赃物小综合调查分局(Greater Toronto Area (GTA) IPOC):基地在Newmarket负责调查大多伦多地区的此类犯罪,与省警和当地警方合作查案,还有司法部的律师、加拿大公务部的法庭会计、税务部的税务调查员、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海关人员等协助他们查缉案件。

另一个非常重要的机构加拿大金融交易和报告分析中心(FINTRAC),是加拿大金融情报机构,成立于2000年,专门对有洗钱嫌疑的交易进行监控和分析,这些活动大多是有组织犯罪和恐怖组织所幕后操纵。该中心可以对洗钱犯罪的调查和指控提供有力的数据资料,监控可以的资金往来,对打击恐怖组织的洗钱行动很有帮助。

不少金融活动都需要向该机构汇报,比如所有金融从业机构、寿险公司、股票经纪、外币兑换业和其它货币经营公司等,如果发现可疑的资金流动都需要报告,或者现金或汇款进出加拿大超过1万元也需要报告给FINTRAC,这些记录将留存5年。

加国洗钱的惯用手法

马切特督察表示,犯罪分子总要把非法所得资金变成合法的才能尽情使用,这就催生了洗钱犯罪。犯罪集团很重要的一项业务就是洗钱,把犯罪所得的脏钱通过各种手段进入合法的金融流通之中,反洗钱也是综合治理小组的任务之一。国际货币基金会指出全世界洗钱总量占总GDP的2%到5%,将近9000亿加元到2.25万亿之间,在加拿大洗钱涉及量高达几十亿元。自从1989年立法打击赃款赃物以来,皇家骑警已经查封的总值超过4亿加元。其中安河在2004年前9个月,就查获了价值4400万的赃物以及500万现金,而且对嫌犯提出了超过200项指控。从全国查案成绩来说,安河分局超过了一半。

参事警长韩金(Gene Hann)指出,洗钱的内容包括把赃款赃物变成其它不太可疑的资产、隐藏或者隐瞒资金的来源、为资金编造合法的来源等。符合上述特征的都可以怀疑是在从事洗钱活动。洗钱的一个常见方法是通过现金流极大的服务行业,把非法收入混入每年的营业额中,再存入银行账户之中,变成合法的资金,可以流通到世界各地,再用于其它犯罪。

韩金表示,洗钱可以发生在任何地方任何时间,你可能不知不觉就被卷进这个链条之中,其过程不注意的话显得很平常,尤其是观念上习惯使用现金的人,很难对洗钱有所注意。

在办案中发现,加拿大通常洗钱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存钱:把赃款分成小份分批直接存入银行,或者直接买汇票、本票,再到其它金融机构兑换存入自己账户,通常低于1万元的限额来逃避监管。

多渠道入账:洗钱者利用买卖投资产品,或者仅仅是利用其它银行的多个账户转帐过来,伪装成购物和支付各种服务的费用。

投资:通过购买地产、高档物品、风险投资

买通银行:买通银行职员参与洗钱,这种方式呈增长趋势。

通过货币服务和兑换机构:利用这些机构,通过递交现金,外币兑换后再汇出境外。还有购买本票、旅行支票等。

使用现金购物:现金购买车辆、珠宝、游艇、高档电器。

利用信用卡:一直多付信用卡账单,往账上存钱,使自己的信用余额一直很高,用于购买高额物品,或者兑成信用卡支票购物。

赌场:拿现金到赌场兑换筹码,最后换取支票入账。

开设高现金流的商业掩护:开设餐馆、酒吧、夜店、货币兑换等高现金流的商店,把赃款混进每天的营业额中。

贷款洗钱:犯罪分子给同伙提供一笔大额资金,然后双方签订一个虚假的贷款协议,随后定期按照协议还款,进入流通渠道。

谁会被利用?

韩金表示,洗钱环节中有的从业人员知情不报,为了做生意假装没看见。比如消费者想用25,000元现金购物,销售人员对这种非常罕见的购物方式明知可疑,但是为了达成生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已经不经意地介入到洗钱的环节之中。

因此他提醒小生意业主,在经营时要经常思考,自己对这样的顾客了解深不深,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心里是否内恐惧或者内疚感等等。一旦犯罪分子发现你为了生意不在乎钱从哪里来,你的生意很可能便成为他们未来洗钱的地点。

在皇家骑警列出的常见洗钱犯罪中,作为加拿大经济领域中较为活跃的地产行业,自然成为不少人洗钱的理想场所。马切特督察向记者介绍了一个地产业洗钱比较典型的一种方式,洗钱者首先选择一个愿意接受部分现金支付的房主,假如这栋房子价值200万,洗钱者希望出现合同上的价格为100万,其它100万用现金支付,甚至可以支付更多一些。这其中的100万现金就是要洗的黑钱,洗钱者可以在未来将房子再以200万元的标价上市,交易成功后这其中的100万就洗干净了。

因此对于那些超低价格成交的,或者短期之后房价成倍飙升成交的,都有可能涉嫌洗钱。加拿大联邦政府2008年6月23日生效的C-25号法案,是对《反洗钱与反资助恐怖分子法》的修订。新法要求地产经纪了解买卖双方更多的个人信息,同时需要追踪资金的往来。

要求经纪对以下现象予以关注和报告,读者们也可以了解一下,看看身边是否这样的事情发生:

客户带来大量现金买房;客户不用自己名字买房,却一直以主人的角色参与整个过程;客户不想提供个人的联系方式,不希望留下任何能牵扯到他的文件;总是到最后才愿意提供买主的名字;客户不在乎房产的价格,但是希望在文件上出现比较低的价格,其它部分由现金支付; 客户支付定金的支票不是自己的,也不是亲属的,是来自第三方;客户有那个大笔现金支付定金,或者资金来自海外或来源不明;客户用公司名义买下个人用的住宅;客户买房子很匆忙连正常的检查都不作;客户在短时期内买几座物业,看上去并不在乎位置、房屋状况或者未来需要花多少钱维修等;客户不希望信件送到所买的地址;客户过分解释或者证明自己资金的来历;客户的电话无法打通或者无此号码;客户用一个租来的邮箱作为联系方式。

货币经营业须自律

加拿大经营货币服务相关业务的公司,主要是指那些非银行业的从事转帐汇款、外币兑换、签发本票、旅行支票服务的金融公司,这些公司很容易被洗钱犯罪所利用。这些货币经营公司须按照《反犯罪资产和恐怖分子财政法》经营,在FINTRAC注册领取牌照,目前全国有近千家这样的公司。

据统计,在2008年到2009年之间,FINTRAC调查了556起金融公司涉嫌非法转帐(洗钱或恐怖组织资金流动)的案件,但是仅仅公布了197起。分析结果是未界定的独立案件占30%,毒品犯罪25%,诈骗案件占20%,恐怖组织资金流动占12%,逃税为目的的洗钱4%,人口走私案的资金2%。

自2009年9月28日起,赌场工作人员遇到以下情况就要在15天内向FINTRAC报告:一次换筹码1万元以上;同一个人短时间内2次或者几次换筹码,每次都低于1万,但总数超过1万的。

对隐瞒不报专业人士的处罚

隐瞒不报可疑的资金200万以下的,处以5年监禁;对大笔现金交易和转帐,首次资金低于50万,第二次低于100万;对交易纪录保存不当,资金50万以下的,处以5年监禁;调查期间拒不合作,不提供相关资料,涉案金额50万以下,处以5年监禁;向调查人员提供假资料影响查案,2年以下监禁。

留意中国汇加资金

随着近年来中国新移民的剧增,从中国汇往加拿大的资金笔数5年来单月平均剧增20倍,并在2010年打破资金进出逆差,加中资金转账往来进出量首度持平。皇家骑警提醒华裔小区密切注意洗黑钱的犯罪活动,若发现可疑的资金流动或异常大额现金交易,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以保护加拿大的经济和社会的健康稳定。

皇家骑警多伦多地区犯罪资产综合调查局调查组长韩金(Gene Hann)高级警长在接受本报专访时表示,加中两国2005年以来资金往来明显加快,在2005年从中国转入加拿大的资金笔数每月仅1,000笔左右,到了2009年底,每月转账笔数已经剧增到2万笔,相当于增长了20倍之多。而同期加拿大汇往中国资金笔数每月在7千到1万笔之间,汇入和汇出笔数相差1倍。

去年从中国进入资金5亿加元

韩金指出,早先尽管从中国来的汇款笔数慢慢高于加拿大汇出到中国的笔数,但传统上华裔移民喜欢往中国汇款接济家庭成员,汇出金额比数虽少于汇入笔数,但金额一直高于汇入额。这种情况在2010年出现历史性的逆转,从中国汇入加拿大的笔数不但远高于汇出笔数,在汇入金额上也与汇出到中国的金额首度持平,进出额都在5亿加元左右。标志着从2010年开始,从中国进入加拿大资金量开始猛增。

皇家骑警多伦多地区犯罪资产综合调查局督察马切特(Derek G Matchett)表示,他负责的单位主要工作就是反洗黑钱犯罪,但是和加拿大许多执法机构一样,从保护隐私考虑,皇家骑警并不能直接监控所有账户的资金往来,只有得到法庭调查令之后才能调查相关账户。联邦政府的金融反洗钱专门机构名为加拿大金融交易分析报告中心(FINTRAC),所有金融机构经手1万元以上的现金交易都要向该中心报告,如果该中心认为这笔钱十分可疑,就会交由皇家骑警调查。就目前来说,他所在的多伦多地区分局还没有中国资金涉嫌洗钱的案例。

原文出自:

http://www.ccue.com/ccp_east/2011-02-17/1298001345d30131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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