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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然:有人头税后裔说“苦主”不是他们

“人头税”后裔的赔偿问题,至今一直没有明朗化的结果。早前有消息指,联邦政府拟向3,000多个“人头税”苦主的后裔家庭,每家庭赠送相信具有升值能力的、重量以安士计的“人头税纪念金币”,或向这些家庭提供配合升学需要的奖学金,虽然这个传言并未获得政府的确认,但从争取“人头税”后裔赔偿的团体反应看,这个建议并未能获得“后裔”的一致认同。

安省“人头税”家属联盟共同主席刘来增认为:纪念金币方案只是政府放出“测风气球”,联盟方面不会同意这补偿方式。他认为,对“人头税”苦主子女一般而言,政府发放个人补偿款项比颁授金币来得实际,苦主子女收到前者后容易摊分,但后者通常只能透过一人保存,长远可能出现问题或纷争。

据刘来增透露,联盟所推崇的对“人头税”后裔赔偿的方案,首推是政府向“人头税”苦主子女清还(每张“人头税纸”)1万元,其次是向“人头税”苦主子女家属提供奖学金或助学金。

而在上星期,加拿大人头税家属会亦在温哥华华埠召集数百人誓师大会,声言向政府讨赔偿的行动,将会长期争取到底,直至人头税后人亦能够得到赔偿。据媒体报道,该家属会共同主席黄天恩认为,保守党的人头税方案未能够顾及已经过世人头税付税人的后人,这是不完整的、令人失望的平反。该会另一共同主席周明辉表示,平反要顾及荣誉与公义,政府要秉承一纸人头税单,一笔赔偿的原则,不能厚此薄彼。

关于政府赔偿“人头税”后裔问题,过去媒体报道多聚焦在争取者身上,对于另一部分提出放弃赔偿的“人头税”后裔的呼声,却报道不多。

作为“人头税”后裔,黄超云、伍求登、赵国源三位老先生,对于刘来增等提出的赔偿设想,却有话要讲。

何谓“买纸移民”?

赵国源和伍求登都是通过“买纸”移民加拿大的,赵先生抵达加拿大的时间是1951年,伍先生抵达加拿大的时间是1954年。

什么叫“买纸移民”呢?这还得简略地再回顾一下“人头税”的历史。

正如大家所知道的,1869年,美国完成了横贯全国东西海岸的太平洋铁路,当时加拿大西岸英属哥伦比亚省(British Columbia)多次表示要脱离加拿大联邦加入美国,他们提出留在加拿大联邦内的条件,就是要求联邦政府亦修建一条如美国那样的横贯东西的铁路。为了加拿大的统一,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属下铁路建设公司,在1881至1885年间引进了近10,000修建铁路的华工,修建加拿大太平洋铁路。

1885年11月7日,连贯东西两岸的铁路打下最后一口枕木道轨铁钉,铁路完工了,约有4,000名来自广东台山、新会、开平、思平(俗称”广东四邑”)客死异乡。铁路完工后,加拿大刚好遇到空前的经济萧条,数千名生存下来劳苦功高的铁路华工不但没有受到联邦政府的器重,相反,当年政府为了阻止华人进入加拿大,对所有入境的中国人开始征收50元的”人头税”(Head Tax),这币税款逐年增加,至1900年增至100元,1903年再增至500元。

加拿大联邦政府对华人征收了整整38年“人头税”后,遂于1923年7月1日通过了《中国人移民法案》,即现在我们所称的“排华法法案”(The Chinese Exclusion Act),该法案直到1947年才被终止。

由于“排华法法案”实施了24年,当时有不少华人在回国探亲后,回来报称在中国生下了子女,这中间有些是真实的,有些是虚报的,虚报者因为手上有名额,这为“交易”创造了可能性,所谓“买纸”,其实就是买“名额”。

当年的华侨为什么有那么多的“名额”可卖呢?据安省华人参政会创会会长黄超云先生介绍:“广东四邑”乡亲互相帮助的风气很浓。当时乡下很穷,能到美国或加拿大,不失为一条“致富”之路。“卖纸移民”现象战前有,但大部分发生在战后。当时不少华侨在回国探亲后再回到加拿大时,不管妻子是否怀孕了,都会向政府报称自己在回国探亲时令妻子怀孕产下1名,或不止1名的子女,目的是先占个名额,以利于日后帮助乡里乡亲。

从1947年“排华法法案”终止后,联邦政府同意居住在加国的华侨,他们在华18岁以下(后来放宽到21岁)的子女,只要在加国有登记的,都可以申请来加。这个决定等于为“广东四邑”的穷乡亲打开了一道“逃生门”。当时有部分适龄加国华侨的在华子女,凭著父亲在加国的登记,顺利踏上来加之路,这是合法的移民者。还有部分是非法的移民者,他们通过“买纸移民”,达到抵达加国的目的。这部分人又分两种情况:其一,他们确实是华侨的子女,因为超过法定的年龄,只好找到有多余名额的华侨,通过购买(按100元1岁的价格)名额,申请来加;其二,他们虽然没有亲人在加拿大,但通过购买“名额”,成为乡亲叔伯的 “冒牌子女”,改换姓名,隐瞒真实岁数,达到移民加国的目的。

据伍求登先生介绍,他一家原生活在印尼,当年他的舅公问他阿爷借了500元移民加国,后来回唐山(中国)三次,回到加拿大后,向政府申报有三个子女,分别是李国麟、李国华、李国安三人。1954年,印尼排华,伍求登以2,100元的价格,向他舅公购得移民权,以他舅公二儿子李国华(时年21岁)的身份移民加国。

伍求登移民加国后,一直使用“李国华”这个名字。“直到1966年,政府鼓励买假纸的移民坦白,可以恢复我的真名,我才改回我的名字。”

同伍求登的情况有些不同,赵国源的父亲是在战前花了500元买假纸移民加国,时间大概在“排华法案”实施前,之后曾4次回中国探亲,回到加拿大后报称生下四名子女(实际上只诞下两名儿子),1947年后,赵国源父亲除申请了他的儿子赴加后,亦卖了两个名额出去,所以,赵国源在加拿大有一名“假哥哥”,一名“假妹妹”。

发生在伍、赵两家的故事,并不是简单的个案。黄超云先生说,五十年代从中国移民到加国的“人头税”后裔,有近80%以上是“卖假纸”移民过来的,而伍卓生先生(他于1947年由父亲按正当手续申请来加)认为:“有没有80%不敢说,但起码是60%至70%以上。”

所以,黄超云、伍求登、赵国源约请记者采访的目的,是希望说明:“人头税”后裔要求政府赔偿的要求有不合理之处,因为政府在“人头税”后裔的身份甄别上相当困难,如果连身份都无法甄别清楚,赔偿又怎么履行呢?

我们不是“苦主”

伍求登认为:“人头税苦主”这个词以前并不存在,是2005年才出现的。如果熟悉当年“广东四邑”的乡情,“苦主”两字就不存在。

赵国源完全赞同伍求登的看法。“什么是苦主呢?当年在乡下,民不聊生,人人争著出洋,这才造就了这么多人花钱买身份出来。能出来的人,都是幸运的人,出不来的人,才是苦主。”

黄超云强调:“加拿大政府在过去设立‘人头税’和通过‘排华法法案’,确实是对不住中国移民,是歧视。但现在既然政府已经承认了错误,对在生的‘人头税’当事人和遗孀亦作出合理的赔偿,并且承诺新设立的社区基金中,将体现对’人头税’后裔的帮助,这已经足够体现政府对我们华人社区的尊重和重视。今天我们应该以华人社区的发展大局着想。

“我们都不主张对‘人头税’后裔履行赔偿,因为牵涉面太大。那些‘卖假纸’的人,他们本身就已经欺骗了政府,亦赚了非法的利润,现在还要政府赔偿给他们,这么做理直气壮吗?凡事都有个适可而止,家有家规,国有国法,我们应该站在国家利益立场上去多考虑问题,而不应该基于狭隘的个人利益立场。”

伍求登认为:“其实政府对我们已经相当宽容,当初接受我们坦白,允许我们更正资料,亦不追究我们的法律责任。政府能从全局出发,为什么我们不能从全局出发呢?刘来增先生亦是我们这一批买假纸过来的,我们应该问问自己良心,过去这么多年来,我们生活得怎么样?

“我有四个女儿,以前我经过多伦多大学都会想:小时候我没有读书的机会,希望我的孩子能进入这里读书。结果后来我的这个愿望都实现了,我的四个女儿都毕业于多大,大女儿现在保险公司工作,二女儿是会计师,三女儿在银行工作,四女儿在美国太空署工作,我想说,加拿大令我一家的生活很幸福,我们应该感谢政府,报答政府,而不是要政府赔偿。”

赵国源呼吁:“华人社团为华人做事,我不反对。但我希望大家应该珍惜今天的环境。今日在生的‘人头税’后裔,大部分是在五十年代过来的,他们之间有多少人是真正‘人头税’后裔,政府清楚,当事人内心更清楚。中国有句话,叫落地生根,意思就是要融入我们这个社会,我们应该想想,这个国家令我们的家庭欣欣向荣,我们应该为这个国家做些什么?”

对于这样一群“人头税”后裔的呼声,华社是否也应该重视呢?

(木然)

源自木然博客“随手写下”。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最初由 团结才有力量 发布: 木然:有人头税后裔说“苦主”不是他们 "当年政府为了阻止华人进入加拿大,对所有入境的中国人开始征收50元的”人头税”(Head Tax),这币税款逐年增加,至1900年增至100元,1903年再增至500元。" 我们一家三口几年前登陆时每人 交了975 加元. 问题: 这是否是”人头税”(Head Tax)? Hi Head Tax itself is not an issue, but discretional treatment is the problem. For example, if they charge all immigrants the same landing fee, that can not be disputed as a discrimination against Chinese immigrants. So the " Head Tax" you paid is not the same as "Head Tax" Chinese paid 100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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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然好像突然明白了什么。不管怎么说,看问题实际一点了。 其实,人头税问题,是个种族歧视性质的历史问题,不是哪个人的利益损失问题。如果仅仅为苦主个人考虑,很难争明白,意义也狭隘了很多。 跟着平权会瞎起哄,哗众取宠,攻全加华联,不知道自己到底是谁,差点把政府给华人社区的1250万基金搅黄了。木然那会真令人木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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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几年前美国发生过一件引起多个城市暴乱的事,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一个黑人被四个警察在街上暴打,被人录像并送到电视台播放,四个警察被起诉,结果一审被判无罪,引起黑人的强烈不满,结果是美国的很多城市都和现在的伊拉克一样,呵呵。最后结果还是被打黑人赢了官司,获赔几百万,有人算过,差不多每挨一警棍一万。俺要说的是,这被打的黑人不是什么良民,是在拒捕时和警察对抗,此人身高马大,四个警察折腾半天才把他考上,然后就发生了上面的一幕。 要按有些人的看法,这人犯法在先,被警察抓还拒捕,挨几百棍活该,还有脸要赔偿?不错,这人犯法在先,警察拘捕没错,但把他拷地上暴打几百棍就是警察违法了,既然警察烂用暴力,就要为此付出代价。就像这黑人犯法要付出被警察拘捕的代价一样。这是不同的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 同样人头税的事,是政府错了,政府就要赔偿,这是一回事。有些人冒充作弊,那就惩罚这些人,这是另一回事。不能因为作弊者得了好处,就反对政府给真正的受害人及其后人赔偿,连这点道理都搞不清楚,还瞎起什么哄。 再说了,要是政府没有人头税这样的歧视法案,还会有人买假纸吗? 至于那几个老糊涂俺就懒得答理他们了,看看他们那德性,就知道为什么华人移居北美一百多年还这么不招人待见,整体社会地位比黑人还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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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然最近进步很大,黎叔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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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无耻之处,还装出一副理直气壮,道貌岸然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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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就反对对所谓"苦主"赔偿.道歉已经不错了.说得不好听,就是得着机会"讹钱".这都是我们纳税人的钱,为几八辈子政府的错误赔偿?况且社会本身就在发展,不能用已经发展的,民主的社会观点要求还处在蒙昧也要一样.如此,非洲那么多奴隶后代早应该向美国政府要求赔偿,这怎么合情,又怎么合理呢!? 说到此,联想到前不久发生在唐人街的事.政府多次发文字警告,摆摊不要占道,那些人还违法公德.政府玩真的了,他们还还振振有词,强词夺理.从不三省我身.那些所谓的头头还开什么紧急会议,不觉得丢人现眼!如果执法不严,还叫什么法制社会?如果没有规矩,怎成方圆?希望华人不断提高自己,至少入乡随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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