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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周举报60户违规 士嘉堡恶邻惹公愤

一般来说,假如你住所外的木围栏比市府附例的规定高出2寸的话,肉眼是无法观察得到的,不是用尺仔细量度,根本不会知道﹔即使有附例执行官路过,也不会认为有问题。

不过,士嘉堡冰梨路(Brimley Road)夹艾斯美路(Ellesmere Road)以南社区的居民就没有那样幸运,因为有一名不知身分的居民,他熟读附列,拿?尺在社区内四处量度,找出邻居的琐碎违规的地方,然后向多伦多市府投诉,在过去两周,该名神秘居民共作出超过60项投诉,这些投诉不过是有木围栏比附例规定高出2寸,或者篱笆太阔,因而太近行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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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列篱笆被投诉太近行人路,市府督察接报到场视察及量度。

上诉要花200元 市议员斥无聊

市府接到投诉之后,会派出执法员视察,如果属实,就会向户主发出告票,户主如果要上诉,起码要破财200大元。这种不寻常的投诉,令到该区市议员迪贝雷梅(Glenn De Baeremaeker)大感惊讶及不快,他认为这些投诉属于无理纠缠及过份热心,琐碎兼无聊。

他说:“我们有个极之美丽及和平的小社区,但是却有一位从地狱跑出来的邻居。这个人正在骚扰(harassing)他的邻居及利用市府节资源,多市市府督察要去视察,这种行为须要制止,而这完全是不公平的。”

他又表示,由于现时的附例没有弹性,市府督察没有酌情权,他接到投诉,视察后发现围栏的确高出规定2寸那样微不足道,也要与高出规定5尺一样处理,就是发出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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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木围栏被投诉高出附例规定2寸。

迪贝雷梅说他会向市议会提出动议,容许市府职员可以应付由同一人作出的多个投诉,以及让市府督察在处理邻里纠纷时有酌情权。

另外,被这些关于琐碎违规投诉的市民,如果要上诉,他要付200元上诉费,迪贝雷梅说,他将要求市府豁免今次被投诉的居民的上诉费用。

迪贝雷海说他不知道这位神秘的投诉者是谁,他只知道有一位这样的人正在骚扰60多名邻居。被投诉木围栏高过规定2寸的女户主表示,她唯有将木围栏拆走﹔而被投诉篱笆大近行人路的居民,在那里住了逾50年,从未被人这样投诉过,所以十分气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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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议员迪贝雷梅认为琐碎投诉之风不可长,准备向市议会动议制止。

该社区有一位女士经常与邻居就违反附例发生争执,她熟读附例,所以有人就怀疑是这位女士,但在传媒追问下,她断然否定自己是那个投诉者。有些邻居就说不敢乱估是那一位,因为怕遭到报复,给神秘人将投诉的矛头指向自己。至于该位“金手指”的动机为何,一众邻居都说不明白。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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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结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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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议会有结果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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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规就是犯规,这60户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举报者没有举报错,为什么大家群起而公鸡?就象在中国行人闯红灯是法不责众一样大家心里就能接受?一群可笑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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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精神这种提法本身就有人治之嫌,毕竟精神多少要依赖于物质,理想再重要也须尊重现实,换成“法理”可能更贴切些。 法理可以审视法律是否被曲解滥用,是否与初衷相悖,是否基于普通法的原则和人道主义精神。严法本身没有问题,问题在于严法被人为的再次放大,变得具有主动攻击性,尤其在需要更多柔韧性的民事问题上,严法放大是非常不合适的——如果照着自己孩子屁股轻轻来两下就要被揪住不放依法审理,小两口斗嘴大声点就要被隔离问罪,那就真要乱套了。邻里相处,原本好商好量的,这下好了,这个区算是出名了,至于影不影响房价咱就8知道了。😁 投诉个别影响公益且屡劝不改的家伙是对的,别有用心的投诉一类不法现象故意造势也不能说他错,但拿着鸡毛当令箭,弄得原本清静的小区鸡飞狗跳的,本着法理人情我难以苟同。 另外,过激的做法往往得不到正面理想的效果,而犯众怒的后果很可能是受众罚——那就是法理之外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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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嘉堡冰梨路(Brimley Road)夹艾斯美路(Ellesmere Road)以南社区, ...有一名不知身分的居民,...拿尺在社区内四处量度,找出邻居的琐碎违规...向多伦多市府投诉," 那里是南亚裔居民比例高的社区, 你不会到那里买房, 争取融入南亚文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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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加拿大老张:扯远啦,还不至于上升到文化的高度,南亚是佛教起源地哦,另外请自行google一下Mahatma,Akbar the Great,还有?这个符号再讨论南亚文化不迟——我不拿任何文化开玩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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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ariel.c:俺没有说南亚文化比别的文化档次低, 都是平等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俺想搬到南亚文化浓厚的社区或融入南亚文化. 你多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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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家保市民违法乱纪已经到了随心所欲, 惊心动魄,人人吊儿郎当的地步, 现在加上打击报复, 以后迟早搬出黑人区那种经常对警察的执法行为祭出种族歧视的法宝, 成为无人敢管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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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不住那儿,操那摩多闲心做甚?法规就是法规,恶法也是法,也要遵守,这是俺们中国贫下中农没法理解的事情。对于恶法只能通过修法来改变,在修法之前,只能遵守。这就是所谓的法制精神吧。中国与西方的差别不再于有木有民主,有木有自由,而在于有木有法制精神。嘿嘿。咱们是人情大于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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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俺是来看戏的:咱们是有人情没法律,因为国内的很多法律就是个面条,还是快餐的那种,害人哪,哈哈。 没有民主,原因众多,包括法制没人性不专业不可靠没信誉没传统没贞洁没有延续性弹性韧性扩展性,就剩些不可行性不合理性荒谬性,谁还会把法制当回事?于是大家就有了随意自主性,恶性循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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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俺是来看戏的:照你的"法制精神", 抓小偷的陈旺必须先被判有罪坐牢5年, 然后国会讨论1年半, 修改不合理的法律后, 陈旺上诉要求按新法重新审理, 再经过一年半审理, 判无罪释放. 这是法制精神, 还是制造冤案保护犯罪? 陈旺案的法官面对恶法, 出于良心把枪口抬高一寸, 以技术理由判陈旺无罪释放, 才是理解了法律的目的和执法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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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违规,哪来举报? 自律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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