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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雇主欠薪知多少 劳工厅追讨都没用

很多人都以为,在注重人权的加拿大,不太会发生拖欠工资这类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事情。然而据本地英文媒体《多伦多星报》披露,就在我们居住的安省,便有严重的雇主拖欠工资的情况。虽然受害人可以向劳工厅申诉,但是有超过一半的无良雇主拒不执行判决,而劳工厅竟几乎对他们束手无策。

现年29岁的奥佐斯(Jon Ozols)是本省一名普通的打工者。他早年曾游历德国,并在当地的餐厅里当了三年的酒吧招待。在2012年,奥佐斯从德国回到加拿大,在本地的圣哲曼咖啡馆(Café Saint Germain)打工。

虽然从数据上来说,加拿大从09年底就走出了经济衰退,但是就业从来就没有真正恢复过。奥佐斯已经不是学生了,可老板波波夫斯基女士(Tatiana Popovski)只肯给出最低标准的学生工资(9.50元)。考虑到工作不好找,奥佐斯也就答应了。

2012年10月,奥佐斯向老板提出要求休假,以便能陪伴女友共度一个周末。老板准了假,但是在他离开后,就取消了他下周的工作安排,并发出了解雇信。

前后算算,奥佐斯在咖啡馆干了才几个月就被解雇了。不过更糟糕的是,他还被拖欠了878.96元的工资。

对一名餐厅招待来说,800多块钱并不是个小数目,这几乎是半个月的辛苦所得。在追讨无果之后,奥佐斯向安省劳工厅投诉咖啡厅老板,并在2013年赢了官司。劳工厅下令,波波夫斯基必须在2013年5月之前向奥佐斯支付所有拖欠的工资。

按说劳工厅的判决是很严肃且具有法律效应的,可波波夫斯基竟丝毫不把它放在心上。至今年的7月下旬,劳工厅给出的支付期限已经过去了两年多,奥佐斯连钱的影子都没有看到。万般无奈之下,他将自己的遭遇捅给了本地英文媒体《多伦多星报》。

《星报》的记者随即采访了圣哲曼咖啡馆的老板波波夫斯基,后者则指责奥佐斯“没有职业道德”,包括“迟到了七次”,以及“雇人搅局破坏咖啡馆的生意”。

奥佐斯承认了自己有时“会因为老板不能及时开门的原因”而迟到,但是迟到也不是不付工资的理由啊。另一方面,波波夫斯基把事情做得挺绝,一点商量的余地也没有。在给奥佐斯的解雇信上,她威胁他“永远不要再联系我或是我公司里的任何人”,并扬言要将他告上法庭。不过,她至今采取任何法律行动。

在解雇之后,奥佐斯遭遇了财务困难,一度连房租都付不起,只能借钱度日,直到今年才有所好转。现在奥佐斯基本已经放弃讨回工资的想法,只是想把自己的遭遇公布于众,好警示他人。

其实,奥佐斯只是本省大量被欠薪的劳动者之一。这些人往往是底层工作者,被欠薪之后虽然可以向劳工厅申诉,但是一旦老板耍赖,拒不执行劳动厅的判决,他们几乎一点办法也没有。

据《星报》调查,在安省劳工厅去年向雇主发出的追讨欠薪的判决中,高达63%未有执行。许多名义上赢了官司的受害人,只能无止境地等待着老板良心发现、支付欠薪的那一天。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 51.CA 立场。
  • @ 2015-07-30 0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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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BL666 于 2015-7-30 15:08 编辑

    欠薪不付其实与偷窃一样是犯罪行为。

    劳工厅的判决如雇主拒不执行,这时政府不能把可怜工人搁置一边不管了 ...

    “ 在法律上建议更改标准就业法(ESA),比如一年内欠薪不付账,这时政府有权先用税金支付给工人欠薪。”


    HeartSutra, 你说得非常好!你的建议非常必要!

    事实上,在90年代,安省NDP政府就制定了这样的法律。 如果政府发现老板欠薪,政府会马上先支付工人工资(5000加元的上限),然后政府去追违法老板要钱。

    可恨的是,随后上台的保守党Mike Harris政府,废除了这个保护工人的好法律。保守党政府垮台后,自由党上台,但自由党政府拒绝把这个法律恢复。

    请大家去约见你的省议员(MPP),给劳工厅长打电话发电邮,要求恢复这个法律。

    劳工厅长Kevin Flynn的电邮和电话:
    [email protected]
    416-326-7600


    补充资料:
    (回答“西风纵”的质疑,并非我大嘴胡说,有事实为据。我列出一个链接,关于1991年NDP政府提出的劳工法修改法案 ”工人工资保护计划” Employee Wage Protection Program,以正视听。大家可以看看, 是谁在保护工人,是谁在保护黑心老板)

    http://www.ontla.on.ca/web/committee-proceedings/committee_transcripts_details.do?locale=en&Date=1991-07-29&ParlCommID=105&BillID=&Business=Bill+70%2C+Employment+Standards+Amendment+Act+%28Employee+Wage+Protection+Program%29%2C+1991&DocumentID=17460






  • @ 2015-07-30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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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HeartSutra 于 2015-7-30 07:50 编辑

    欠薪不付其实与偷窃一样是犯罪行为。

    劳工厅的判决如雇主拒不执行,这时政府不能把可怜工人搁置一边不管了,这样的事实结果是政府在实质上支持雇主的违法行为, 把压力直接给到工人头上。

    在法律上建议更改标准就业法(ESA),比如一年内欠薪不付账,这时政府有权先用税金支付给工人欠薪。

    这样拖欠问题就变为不良雇主和政府之间的税务未付问题,转至由税局(CRA)来直接向雇主讨还“欠税”, 而不再是“工资”。

    其实这些都是我们的MPP们应该做的工作。
  • @ 2015-07-30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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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欠407公路过路费(407, 曾经的公共资产,被安省Mike Harris保守党政府贱卖给一家西班牙私人财团), ...

    其实最根本问题还是法律本身有漏或对草根平民制定的条款不公平。法律(ESA)在一些敏感的劳工问题上模糊处理, 使弱势群体的利益不能保障, 令其走投无路,投诉无门。像这个CASE, 只能求助报社媒体曝光,但真正有多少人CARE。如不改变法律(此处是ESA)使其更加公正并可执行,民主何来?大家关心政治谁当选,但有多少人关心QUEENS PARK正在立什么法?修改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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