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纪委约束集权 解读官员升迁新通道
又一批官员被中央“空降”到地方任职省纪委书记——中共政治语境里的“中央”大多是指设立在北京办公的中央政府部门或党务系统中“中央层级”部门的官员。
进入5月,中共先后置换了中国大陆浙江、广东、青海、新疆——4个省区的纪委书记,都是从中央“空降”到地方,担负省级党委内部纪律检查职责的高级官僚。
就在近日,中国大陆的陕西省通过中共党内程序,将2017年3月时由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职位空降到陕西的任职贺荣,正式当选为省纪委书记。

观察人士指,中共十八大后,地方省级纪委官员由中央“空降”地方已成常态,在舆论解读纪委官员正在扮演“党内权力制衡者”角色的同时,省级纪委官员转任去向的多元化也释放了中共最高层在人事布局方面的深意。
纪委书记的崛起
习近平在中共十八大后主政,启用了王岐山担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中央纪委或中纪委)书记职位。王岐山在中共党内的这个职位上,类似于西方政党中 “党鞭”的角色,而王岐山也并不避讳舆论对他职位做这样的类比。
得益于中共对党内“反腐”运动的持续,王岐山领导下的中共的纪律检查机关迅速得以“崛起”。中共最高层通过政治化的规则,赋予各级纪委——中纪委和省级纪委极高的权限,用以惩治那些有足够证据证明犯有贪腐行为的不法官员。
省级纪律检查部门的领导——省纪委书记,通常会排名会在省委班子的第4位——排在前3位的分别是,省委书记和两名省委副书记(省长、副省长)。
观察人士指,这并不妨碍纪委书记成为中共各级党委中的真正意义上的“党内权力制衡者”。省纪委书记一样可以“扳倒”排在自己前面的官员。
中共内部的规则中,“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这个规则,让省纪委书记有了真正的执行党内纪律检查职责的权力,也让王岐山的“党鞭”角色的作用和中纪委权力的威力得到了相应地展示。
据陆媒报道,中国大陆31个省区的省纪委书记在任者,都是在中共十八大后上任的。其中,相当数量的官员是直接由中纪委“嫡系”的身份——中纪委内部机构的高级官僚空降到地方省级党委任职。
分析指,有着中纪委背景的官员在省级党委中获得重用,与中共最高层不断强化的“政治规矩”有关。中共内部的纪律中,既有清晰可见,条目清晰的党纪约束,更有“规则意识”这样分解成为例如——忠诚、与中央保持一致,不搞团团伙伙等看似“被虚化”的要求,最终的“评定参考依据”显然会与省纪委书记的工作有着直接的关联。
现任甘肃省省委副书记的林铎,曾任辽宁省纪委书记。林铎任职辽宁期间,包括苏宏章、王珉在内的多个原在辽宁任职的高官落马。
据陆媒报道,“林铎不仅是出身于纪检系统,而且还是曾是王岐山的旧部。”
分析称,中共即将成立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简称监察委)将与中纪委并行存在,目前,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三个试点地区北京、浙江、山西的监察委主任均为当地的省级纪委书记。这也意味着,在行政管理层面上,省纪委书记的权力也将被进一步被合法化地确认。
被重用的“捷径”
观察人士指,有过“省纪委书记”的履历,正在成为中共提拔官员的“捷径”。任职于纪律检查部门经历的官员,更容易获得中共高层的信任。
2015年年底上任的北京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书磊,时隔不到2年,在2017年1月就当选为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
香港“东网”评论称,新任中纪委副书记李书磊可能异军突起,成为进入中共政治局的热门人选之一。
现年53岁的李书磊,1964年1月出生于河南,年仅14岁便考入北京大学,曾有“北大神童”之称,并长期在中共中央党校任职。2008年底,在习近平任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并兼任中央党校校长时,李书磊升任中央党校副校长。

2014年初,李书磊被外放到福建历练,任省委宣传部部长;次年,李书磊又再度被征召入京,任北京市委常委、纪委书记。2017年1月,李书磊再次被当选为中纪委副书记。
而林铎也是在辽宁省纪委书记职位上得到了中共的认可,并在2017年3月升任甘肃省委副书记。
观察人士称,十八大后,中共从中央派遣官员空降地方任职纪检官员,已“遍地开花”,而从政治角度考量,这更符合中共最高层在人事布局方面的一贯个性——重用年轻、有活力、有能力的官员;而依靠于“党鞭”王岐山的中纪委系统的“嫡系”被重用,也说明中共官僚一旦在纪检系统中历练后,能够证明自己在政治方面的可靠性——这些都表明,担任“省纪委书记”或将是十九大后中共内部官员升迁的重要通道之一。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