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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国公民海外大手术,政府该不该报销?

近日,安省民事案件上诉法庭(Ontario Court of Appeal)驳回了本省一名海外就医的公民要求政府报销其医疗费的请求。消息一经媒体传出,社区里面反响很大。加拿大公民在其它国家动大手术政府该不该帮忙付费?这一本已经很老但又十分有争议的话题又被炒热,正反观点争辩得十分激烈。

据本地主流媒体《多伦多星报》报道,本省居民阿道弗·弗洛拉(Adolfo Flora)于上世纪70年代因输入被污染的血液而感染了丙型肝炎(hepatitis C)。20年多后、也就是1999年,弗洛拉被确诊为肝癌,并被告知只有6到8个月可活。

以今天的医疗手段,弗洛拉想要活下去的唯一办法,便是肝移植。可是,医生却又告诉他无法立刻施行手术。原因?没有合适的移植源、排队排不过来等杂七杂八的“合理理由”一大堆。反正不管多少原因,结果就是一个:等,而加拿大的医生让病人等的时候总时理由十分充分,而且说得“处处在理”的。

在理确实没有错,可是这里面也太没有人情味儿了。须知病来如山倒,何况肝癌又是这么难对付的顽症。眼看弗洛拉就要病入膏肓、呜呼哀哉,你现在还让他等,不就等于给了他一张死刑判决书吗?

人情和道理之间,总是这么难抉择,在任何国家都是如此啊!

眼看自己的生命就要走到终点,弗洛拉急了,于是乎他咬咬牙两张飞机票飞到了英国伦敦。咦,一个人怎么需要两张飞机票呢?原来他把自己的同胞兄弟彼得·弗洛拉也带着了,省得那里的医生也像加拿大的大夫一样,告诉他没有“合适的移植源”继续让他等。今天我把一母同胞兄弟都带着了,他的肝就是现成的一个移植源,这下总可以立刻给我手术了吧!

看来可怜的阿道弗大叔楞是给这种需要等待的医疗制度给吓怕了。

结果手术非常成功,阿道弗大叔成功地被移植了一块兄弟身上的肝,不用这么早和亲人们说再见了。不过命有了,闹心的事情也来了。有道是死了死了,一死百了,但是人只要不死就总有烦恼跟着,盖古人不余欺也!闲话少说,阿道弗一看账单:45万加元!大叔的眼珠子差点蹦了出来。

咦,大叔您动手术前怎么就没这么心疼银子呢?

阿道弗这么一琢磨:不成,这钱我不能白白就这么掏了。须知我邦立国百余年,讲的就是人道。君不见无论是政府高官出巡,还是友邦元首来访,哪个不对加拿大的全民医疗制度竖大拇指?前些日子本地搞民意调查,问最能代表加拿大的101个事物,全民医疗制度不但榜上有名,排名还挺靠前呢!

再一琢磨:加拿大的税率高可是出了名的,你说我从工作到今天,总共交多少税啊!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在一时。平时我没病的时候政府追着要缴税我也认了,不就是等着哪天我病倒了政府能“拉兄弟一把”吗?可是现在我有病了却不能得到及时治疗,这也太不公平了吧!不行,这45万绝对不能我掏,政府一定要报销!

于是阿道弗一张讼纸递到了安省医疗服务上诉和复核委员会(Ontario Health Services Appeal and Review Board),要求政府报销。被拒后,阿道弗再把案子交到了安省民事案件上诉法庭,又被拒。原因?上诉庭的发言人说了,虽然很同情阿道弗,但是还是事情要按规矩来,海外就医的费用不是不可以报销,但是您的案例还没有到达这个标准。

都人命关天了还“不够标准”?大叔听到这里彻底无语了:难道我这么多年的税都白交了吗?

消息经媒体一捅出去,社区里面就这个话题讨论得沸沸扬扬。网络新闻的讨论板上正反两方面泾渭分明,互不相让。

反对阿道弗的人着实不少。他们表示海外就医的费用根本就是一个无底洞,而如果联邦或各省出面报销,用不了多久加拿大政府就要面临倒闭。毕竟,全民医疗制度只是对民众提供一些合理的医疗照顾,不是保证谁也不死。因此,人们遇到这种突发恶性疾病而出国就医,其费用应来自私人腰包,政府无权也无力负担。

但是支持阿道弗的人纷纷表示,生命重于一切,而政府一向主张人道、人权,就应该在全民医疗制度中包括报销所有海外就医的费用。何况,人民每年纳这么多税不就是希望政府能够好好地照顾好我们吗?他们还痛斥那些反对阿道弗的人不人道、没人性,并且反问道:如果你们也患上绝症,但是又没有钱去国外治病,你们是不是就甘愿抻着脖子等死?

还有人出来把矛头直指政府:我们每年交这么多税,可是你们连一个全民医疗制度都弄得满是漏洞。你们究竟是怎么花纳税人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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