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重新规范电视业 新政策对用户有利
(本网综述) 昨日(周四),加拿大广播及通讯管理委员会(CRTC)做出决定,让电视公司开办更多的频道和节目,以便使用户有更多选择;同时,允许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公司(例如Rogers Cable)及卫星电视公司协商,向其收取费用。不过,后者却不可增加电视月费,将自己的这笔额外成本转移到用户身上。总的说来,CRTC的这项决定减少了有线电视公司及卫星电视公司的收入,但对消费者、尤其乡村小镇的用户着实是个好消息。
据悉,CRTC此番公布的决议重新规定了对本国广播、有线、无线以及专业电视等公司的管理措施。大多数新政策要等到2011年8月31日实施,届时整个加拿大的广播系统将全部升级为数字化系统。
背景:无线电视台和有线电视公司针锋相对
据悉,加拿大的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公司几乎覆盖了约90%的电视用户,但长期以来,除特别频道以外,一直没有向无线电视台(如CBC、CTV、Global)支付费用,而后者一直对此不满。于是,双方大打口水仗,CRTC也一直在检讨这个问题。
在今年4月CRTC举行的听证会中,这一论题是业者激辩的焦点。当时,传统的无线电视台和有线、卫星电视公司这两个阵营针锋相对,均竭力捍卫自己的利益。据报道,当时争论十分激烈,双方都互相指摘对方贪婪﹑管理无方,论战不仅在听证会上演,还蔓延到相关的报纸文章上。
据先前媒体所估计,CRTC会最终允许电视台向有线、卫星电视公司收费。按照这个估计,本地电视台每年可获得3亿元的额外收入,而电视业界的争端也可以消除。不过,吃亏的还是消费者,因为这笔费用会转嫁到电视用户身上,让每月的电视账单提高2到8元。
然而,CRTC这次却不顾业内的反对,站在了消费者一边。一方面,CRTC不允许电视公司增加电视月费,对消费者转移成本;另一方面,它又允许无线电视台与有线和卫星电视公司交涉、并少量地收取远程信号费(distant singnals fee),按照新规定,无线电视台每年可以获得7000万到9000万的额外收入。
新规定对消费者有益
CRTC主席范芬克斯坦(Konrad von Finckenstein)表示,新规定重新规范了电视业的框架,目的是让各电视台、电视公司能制作出消费者喜欢看的电视节目,让他们在市场里更有竞争力。
为了提高本地电视公司的竞争力,CRTC将允许有线、卫星电视公司可以扩大频道数目,以便使用户有更多选择,增加电视节目的吸引力。同时,范芬克斯坦还表示,日后电视公司将不许对电视用户提供强制的“绑定服务”(bundle services),所有的消费者都可以按照自己的付费意愿,自由选择电视公司所提供的频道。
不过,为了保护本地的电视台不被美国电视台挤垮,CRTC还是出台了一些保护性措施。例如,在电视公司对用户提供的频道中,必须有51%是加拿大电视台;而用户虽然可以自由选择“频道包”,但是里面也必须有50%是本土频道。
同时,为了增加本地电视台的竞争力,CRTC还准许建立第3间全国有线新闻台和体育台,与现有的CBC Newsworld、CTV Newsnet以及TSN、Sportsnet竞争。至于特色频道(Specialty channels),CRTC表示只要在不违规的前提下,它们提供的节目也将具更大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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