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多违规停车打官司 拟加收12.75元
(世界日报) 如果在多伦多收到停车违规罚单后,想要上法庭讨回公道,有可能最终还要支付额外的12.75元。
多伦多市议会的政府管理委员会15日将开会,讨论征收停车罚单附加管理费12.75元之事,如果这项新规定真的付诸实施,将来收到罚单后上法庭的司机,不管是被判罪名成立、自行认罪还是无故缺席,都要在原来的罚款额上,再多缴纳12.75元的管理费。
今年6月,多伦多市长福特曾表示,为了吓阻收到违规停车罚单的司机上法庭而开征附加罚款,对那些司机不公平,他不能支持。可是,市府管理委员会主席、市议员艾斯利认为,这项建议将能得到市议会的通过。
艾斯利说,这项征收附加管理费建议,主要不是为了吓阻司机上法庭,而是要确保法官不能将罚款额降得太低,但如果有的司机因为感到有可能要多缴纳12.75元的罚款而选择不上法庭,也能减少法庭的积案,节省市府在法庭上的开销。
但艾斯利的说法与原来这项建议的初衷是有抵触的,市政府官员6月首次公布该建议报告时明确表示,征收12.75元的附加罚款,就是旨在吓阻收到罚单的司机滥用司法管道。撰写该报告的市府官员认为,许多司机实际上不是真的想在法庭上讨回公道,而是心存侥幸,希望开罚单的市政执法员无法出庭作证,或者能获法官开恩削减罚款额。
一位律师曾从法律角度分析,透过法律管道寻求公道和正义是宪法赋予所有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阻碍、或者试图阻碍运用这种权利的法律、法规自然侵犯了加拿大公民的基本权利,旨在吓阻市民走法律管道的多伦多市府官员开征附加罚款建议,因此是错误的。
违法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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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处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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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上庭打官司的权利,它与刑事犯罪打官司是一样的,都是公民的权利,难道刑事犯罪打官司也要收钱吗????所以任何人剥夺公民这种权利,他们都是违法的,这是其一;其二,如果要多交这个钱,那么如果法官判这个案子没有错,是不是多交了这个钱,也太冤枉了,那么这个钱,是不是应该下违章停车的警察交呢???这样也应该限制一下警察随意开违章停车罚单这种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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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 consequences if the city lose? Strongly oppose if there is n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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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警察说句公道话, 收到违规停车的绝大多数是不冤枉的, 打官司基本是抱侥幸心理想省点钱而不是讨公正. 让他们负担点打官司的费用, 别总让无关的纳税人买单, 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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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司机实际上不是真的想在法庭上讨回公道,而是心存侥幸,希望开罚单的市政执法员无法出庭作证,或者能获法官开恩削减罚款额。
同意以上观点, 如果很小的CASE也上庭, 客观上都消耗纳税人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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