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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律师:安乐死可能引起大量法律诉讼
华裔律师王海云(下图)认为,现在谈论安乐死合法有些过早,因为国会尚未就此事立法,具体的法律条款还未出炉,很难做出判断。
不过王海云担心一旦允许医生协助病人安乐死,会带来许多法律上的纠纷。
王海云认为,病人在自己神志不清或者不良于行之前,经常会委托家人或者朋友代他做出最后的决定,包括处理财务。许多病人都有购买人寿保险,或者有财产可以继承,如果家人是财产继承人,有些人可能会希望病人早些死亡,自己可以尽早得到遗产,可能会连同医生一起做出安乐死的决定,保险公司也可能会就此提出质疑,到底安乐死的决定是不是病人自己的意愿,由此而引发的法律诉讼可能不在少数。
她表示,虽然最高法院做出推翻安乐死的禁令,未来的路还有很长,国会立法应该会尽可能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但是法律再健全,也不可能堵塞所有的漏洞,只能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加拿大的法律,是制定法律的人故意制定不明不白,不清不楚,让法律工作者有更多的利益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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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前,最高法院基于加拿大宪法,拒绝医生协助的安乐死。
二十年后,同样是最高法院基于同样的加拿大宪法,法官一致赞同医生协助的安乐死。
同样的法律环境和法律机构,做出两个背道而驰的法律判决!
这再一次充分证明并提醒我们,法律都是人为制定的,法律的解释也是人为的,一切与法律相关的东西都是人为的。人为的东西,都可以由人来改变,这包括很多我们今天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和原则。 例如我们常常理直气壮地说,”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等神圣言词。
我支持安乐死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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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通奸党支持谨慎使用安乐死的观点,支人是不懂其背后可能会引起大量诉讼的法律复杂性。
《做鬼也做通奸党》
自入通奸党,快乐伴成长。
美女走马灯,哈男舔痔爽。
冬栖南海湾,夏住大连港。
嫔妃有定额,二奶随意养。
帝王常拮据,吾钱论斤两。
谢党赐极乐,砍头也勇往。
来世再选择,还入通奸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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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矫情了; 不会找你。怕上了法庭结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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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女人,用自己的臆想来忽悠大众,至少太不专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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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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