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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骆惠宁再担重任
中共近日发布消息,部署在3个省市设立各级监察委员会。这一被外界视为大陆版“廉政公署”的机构无论是在人员配置上,还是在试点选址上都规格颇高,打破了诸多惯例。山西省委书记骆惠宁任组长牵头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
综合媒体11月8日报道,山西省已经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骆惠宁担任组长。目前试点准备工作正在推进,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即将制定。

骆惠宁强调,要深刻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按照中央提出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要求,依照法律授权,加强组织领导,把握时间节点,解决具体问题,全面完成试点任务。他要求,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党组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拿出高质量的改革试点样品,向党中央交一份合格答卷。
多维此前分析称,从中国政坛反腐斗争的现状来看,中纪委发挥了主要作用。但是,在中国的党政体系中,除纪委系统以外,政府部门还有监察机关,检察系统有反贪局,前者属于系统内部监督且与纪委合署办公,后者则需要根据举报线索才能立案,反腐范围均仅限于行政系统及官员层面,不仅范围有限而且力量分散。目前的监察部门和纪委是合署办公——两块牌子一班人马。而三地试点设立的监察委员会则是纪委系统和监察系统的合并。有推测认为原来的反贪与渎侦这两个职能部门也极可能从现行检察系统中分离出来,一并进入监察委。
有观点认为,在试点结束之后的“全国推开”阶段,当国家层面的监察委代替中纪委,王岐山很有可能再次“救火”,成为国家监察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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