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情人有求必应 湖南省府副秘书长获刑
湖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副厅级)刘岳辉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2016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但是刘岳辉表示不服,提出上诉。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陆媒《潇湘晨报》12月27日报道,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了刘岳辉的二审刑事裁定书。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报道披露,刘岳辉对自己的公开情人曾玲(化名),有求必应,出手大方。经审理查明,刘岳辉曾给予曾玲现金146万元(1元人民币约合0.145美元)。其中,分两次给了她10万元用于炒股,另外还有房子的装修费30万元。2013年年底,他给了曾玲100万现金,并对她说,“钱的来源要找个理由,不要说是我给你的”。

曾玲在证词中提到,2013年7、8月份,公司通过刘岳辉帮忙打招呼和湘钢公司做成了价值1.2亿左右的铁矿石业务。
报道披露,刘岳辉在得知自己被揭发以后,曾设计好应对的对策。2014年4月底,曾玲来到张某的办公室,称有人在告状。于是,两人找来一张旧纸,打了一张借条。就这样,张某送给曾玲300万入股的这笔钱摇身一变成了“合法的借款”。
此外,张某还对曾玲说,万一将来被调查,就说两人是男女朋友关系,以解释为什么会借钱给她入股。
事实上,为了帮刘岳辉渡过这个危机,张某和曾玲还曾对过“剧本”。
张某的证词中提到,同年5月6日晚上,他约了曾玲见面,商量了假装成男女朋友关系的细节,“包括双方属相、认识的时间、分手的时间等。”
据刘岳辉交代,2008年至2010年期间,他委托湖南省黄金局局长曾某分5次帮自己购买金条共33根,这些钱是平时收的红包礼金和贿赂款等。再加上别人送的3块金条,他先是将这36根金条全部放到母亲家里,2014年5月初又委托别人拿走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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