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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民主制度让我们是非善恶难分?

(本网征文)来到加拿大,谁都知道民主制度下,最大的原则是人人平等,讲人权,讲自由。不论发生什么事情,只要讲到这是他的权利,就没有人敢说这是错的。为什么民主社会里,是非好坏反而变得模糊,无论多么荒唐的行为,只要能从人权、民主、自由这些大而无形的词语当中找到些许关联,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这是我的权利!因此敛财重犯可以在本国安居乐业,一夫多妻社区可以在本国盘踞半个世纪,甚至是血债累累的恐怖分子都可以得到本国自由之光的照耀。

在加拿大,好人和坏人是平等的,你甚至不能随便说某个人是坏人,因为法庭没有审判,而法庭为什么没有审判?是因为加拿大没有把他送去该去的地方审判,理由是可能得不到公平审判?什么是公平审判?就是在屠宰场残忍屠杀六名女性也不会被判死刑。

这样一个社会,对赖昌星这种人是好的,因为他任何时候都保护你的权利不比正常人少多少,而不理你曾经侵害过多少人的权利。甚至有可能给你更多。比如你若是一个普通的非法偷渡者,你若打算像赖昌星所宣称的一样自食其力,你在没有任何身份的情况下拿到工作签证的情况有多少?赖昌星凭借工作签证交少许钱就可以享受卑诗省的医疗保健的同时,有多少好不容易找到工作依法纳税的留学生没有资格获得安省的医疗保健?连赖昌星自己都承认拿到工作签证很意外,加拿大政府是为什么要施这个恩?不知道有几个人相信赖昌星不工作就活不下去,至少他的律师不相信,也不会真的相信不懂英文没有加拿大经验的赖昌星找到的正当工作除了养家之后还能支付他高昂的律师费,否则他就是舍己为人不计报酬的"感动加国"人物。

但是移民部相信了,正义凛然地面对中国的严正抗议。即使中国作出不判赖昌星死刑的承诺,只要他的律师说中国政府没有诚信,移民部又再次正义凛然地承担起保护"弱者"的责任。不知道采信这种说法的加拿大政府会不会考虑同中国断交呢?毕竟中国政府"没有诚信",签合同做生意太不保险。除非政府只关心中国在赖昌星问题上有没有诚信。或者政府一切都了如指掌,只是用这个工作签证展示面对中国不屈不挠的形象。

一夫多妻的社区在卑诗省的Bountiful已经存在了近半个世纪,首领Blackmore不仅有三十多名妻子,而且有过百名儿女,据说社区里面还存在性剥削。就算性剥削难以取证,光是一夫多妻也已经违反刑事法,但宪法赋予了宗教自由,若是贸贸然起诉这群人,而被他们以"宗教自由"抗辩成功,加拿大司法体制以后很可能对所有的一夫多妻案例都无能为力了。所以尽管谁都知道这群人违反了哪一条白纸黑字写明的法律,但是他们有宗教自由做尚方宝剑,居然可以悠悠然运行无阻近五十年。思来想去多年之后,卑诗省律政厅终于决定起诉他们,下周就要庭审,却没有人知道结果会如何,是非对错,在这里竟然那么难以分辨。

民主社会里有一套判断社会的规则,就像一台精密的仪器,只要按照设定的规则和程序,最终会判断出食物是否腐烂,这的确很公平很科学,但也有的时候不需要多么精确的仪器,我们就可以嗅到臭味看到霉头,只要用一个普通人的常识就知道是不是坏了,为什么经过仪器的诊断给出一些科学道理,告诉我们在这个意义上它坏了但是在那个意义上它应该没有坏,我们反而难以判断是好是坏了呢?

更严重的是,如果有人可以操纵着个话语权,告诉你这个意义不重要,那个意义才重要,我们是不是可能迷信得连常识都要丢掉了呢?尤其可怕的是,如果有些人并不是秉持着科学精神告诉你哪个意义比较重要,他只说对他有利的话,一会儿这个重要一会儿那个重要呢?

公平地说,这不是民主制度的错,只是民主两个字并不是完美的顶点。民主社会一样会有人滥用权力,主导是非善恶的判断。经过一番故作高深的解读,我们反而不敢断言有些人就是混蛋。最后,此文若被刊登,一定会有网友抨击说,加拿大的民主制度无论如何也比某些专制社会好,所以我预先申明,我不是说民主不好专制好,我脑筋正常地支持民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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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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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都有好人,坏人,贪婪人。 善恶在心,举步3尺有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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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是作者自己逻辑混乱,是非不分,自相矛盾! 否则本文作者的逻辑,专制政府才能分清是非!一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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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的民主比中国就多了一点东西,这点东西就是给了你们互相骂人,提点意见的权利。。。。你意见是提出来了,但是政府还不是一样不管。。。让你多骂骂人,就真以为自己很有权利了。呵呵,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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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天就是所谓的民主民主的,换换花样,像FLG一样,也玩玩新的,整个神韵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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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绍强夫妇没有钱请律师,在美国打了七年官司。帮何绍强的律师是免费为他服务的,这就证明了没有钱也能打官司,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你想用这篇报道说明什么? 报道说明当国家间,国际利益INCLUDED IN法律面前时. 就不是在这讨论那么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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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制国家,穷人能否得到律师的免费服务,要看具体的案件。很多小案件,当事人可以不请律师,自己出庭辩护。一般大案件,如果当事人即没钱请律师也没有律师愿意提供免费服务,法庭就会为当事人提供律师服务。 打官司需要金钱和时间,这是很正常的现象。难道打官司需要花钱就说明不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什么道理? I wish you are right.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论上是这样的。然而碰上那种一打就好几年的官司,不是人人都有足够的时间和金钱耗到最后去获得所期望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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