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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给流浪者一张信用卡,他们会买什么?

(本网编译) 据多伦多庇护中心(Toronto shelter)2002年的统计,本市有31,985名流浪者(homeless individuals),其中包括4,779名儿童。这些人被称为“被忽略的群体”,很少有机构研究、调查他们的需要。

如果前往市中心,总会看到各种各样的流浪者:他们一般身穿深色的衣服,倒卧或坐在街边,身旁放个纸牌子或咖啡杯向路人要零钱。即便有人慷慨施舍,可能也不会去想他们会用这些零钱做什么事。

近日,本地英文媒体《多伦多星报》的记者兰金(Jim Rankin)便做了一个有趣的实验:如果在毫无监督的情况下,“借”给流浪者们一张免费的信用卡去满足自己最重要的需要,他们会买什么?

兰金申请了5张50元或75元面值的预付Visa卡和Master Card礼品卡,在市中心随机发给向自己讨钱的流浪者。他会先让流浪者说自己最需要什么,然后把卡递给他们去购买,并要求他们按时归还、汇报帐目。当然,兰金作为申请人可以从信用卡公司那里获知每一笔消费,所以无论流浪者们是否还卡,他都能知道他们买过什么东西。

一些流浪者看到陌生人递给自己一张免费的信用卡时根本不敢相信;一些人还拒绝接受,但是所有人都对兰金十分感激。有的人拿到卡后按时归还,而有的人则拿到卡后再也没有出现过。

Union站外的Joanne(来源:《多伦多星报》)

第一张50元面值的卡

兰金在Queen Street West上遇到了第一位向自己讨钱的流浪者——28岁的小伙Jason。他脚边放着一个破滑板,手上拿着的纸牌写着:长得太丑无法卖身,舍点零钱吧(Too ugly to prostitute. Spare some change)!

兰金问他最想要什么。Jason回答:只要点吃的就好。于是,兰金便递给了他一张预付Visa卡,并告诉他要按时归还,自己会在街对过的咖啡店等。Jason显得局促不安,不停地点头、保证半小时后回来。

半小时过去了,Jason准时出现。据他的说法,自己原打算去一家越南米粉店痛快地吃一顿,可是到了那里才发现他们不收Visa卡。眼看时间快到,便跑到了麦当劳买了一份大号的奶酪汉堡套餐(8.69元),然后再飞奔回来。Jason的满头大汗证明了他所言不虚,兰金便把那张卡又送给了他作为奖励。题外话:兰金回去后上信用卡公司一查纪录,Jason确实在麦当劳消费了8.69元,他没说假话。

兰金还顺便和这个诚实的小伙多聊上了几句。Jason透露,他在安省北部出生,他的母亲是个酒鬼。他不太清楚自己的父亲情况,只知道他去年去世了。Jason从14岁开始就在多伦多流浪,靠讨钱生活。如果运气好的话,他一天可以讨得40至50元,其中大部分花在了和朋友们分享食物。讨钱的多少也和纸牌上的标语很有关系,需要多动动脑发掘一些有“创意”的话。

他刚刚从政府那里获得了一个邮箱,作为社会福利。有了这个固定的地址,他希望自己下一步能考到驾照,然后做个跑腿的工作。

第二张50元面值的卡

头一次就碰到了个诚实的小伙,兰金也对自己的实验信心大增。不过,在接下来的几次实验中,兰金再也没有碰到像Jason这么诚实的人。

兰金在Bay 和King Streets的交界处,又遇到了一位讨钱流浪者,他表示自己最想要买一些杂货(groceries)。兰金递给了他一张信用卡,但是对方却不肯收。他表示,现在正是下班高峰,也是最佳的讨钱时段,所以不想离开自己的“岗位”。

其实,兰金遭遇过不少类似的“拒收”。这让人觉得很意外:难道流浪者能在下班高峰讨得比卡的面值更多的零钱?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们觉得天上不会掉馅饼,所以干脆就不接收了。

第三张和第四张卡

兰金在地铁Union站外,将第三张卡(75元面值)递给了一位胳膊上绑着绷带得流浪女士Joanne,她说自己需要一条裤子。当时正值下班高峰,地铁站的过道里人流如潮。Joanne显得不太愿意在“佳的讨钱时段”离开“岗位”,所以兰金慷慨地表示,自己过几天还会来,她可以那时候还卡。

同一地点,兰金将第四张卡(50元面值)递给了举着“饥饿的无家可归者”牌子的Al,他说自己最需要一条裤子和一双鞋子。然而,兰金再也没有见到Al。更令人奇怪的是,截至发稿时(昨日),第四张卡上的钱一分没少。

几天后,兰金在地铁Union站外又见到了Joanne。她看上去很疲劳,而且还咳嗽。看到了记者后,Joanne十分镇定,表示自己的前男友抢走了那张卡,而自己一分钱也没花。兰金回家查询了消费纪录,发现这张卡连续几日都在麦当劳和酒铺(LCBO)用过,直到刷完为止。

第五张75元面值的卡

兰金将一张75元面值的卡递给了坐着轮椅的Laurie,并答应可以过几日来取。几天以后,当兰金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把卡用完了。一查纪录,她消费过食物、给手机充值,以及买一些香烟。

Laurie笑着把卡还给了兰金,说道:“我正在找你呢,先生”。

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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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文章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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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怨天怨地怨运气,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今日的果必有昨日的因, 必有自身的原因!!! 做什么不好要去乞讨.?????选择做流浪者就是自甘做社会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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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认为你这样偏激是件好事。 从医学的角度来看,他们所患的疾病,使他们不知道已患疾病,所以得不到有效的 治疗,流浪是这类疾病的主要表现之一。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在西方国家,不允许强迫任何人做他们不愿意做的任何事,包 括医学治疗,所以他们得不到及时的治疗。 其实在加拿大,政府已经为他们大多数人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但是他们不愿意 接受。到不是他们有多么伟大无私,而是他们的疾病,使他们对这种保障感到猜疑 和不安。他们最终走向流浪。 我不相信你会把一个获过诺贝尔奖的人说成是“垃圾”吧。John Nash 曾经是一位精神病患者, 曾经是一个从美国流浪到法国的流浪者。但是在其家人和社会不懈的理解,同情, 帮助和支持下,他不仅还健在,同时还获得了诺贝尔奖。 请记住,他们是我们社会中的一员,而不是你所谓的“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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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理解精神病人的思维, 很可能你也是精神边缘人, 先好好帮自己吧, 别把自己也变成他们其中一员, 也算是你对社会的贡献了.......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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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文明的社会里,说别人是弱者的人,本身就是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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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一个真实的故事。 当年我住在北约克一个高层公寓里,有一天警察突然来了,原因是某楼层的人都抱怨有异味,警察砸开门后发现一具死尸,已被死者的宠物狗吃了不少。同时警察发现大量现金在屋子的各个角落,随便包在纸里的,放在塑料袋里的,用过的快餐包装纸里,散落的……。我的一个要好邻居是“居委会”的,他后来告诉我,死者是个以乞讨为生的妇女,五十多岁,每天固定在多伦多城里某个街角开工,风雨无阻,从不与同楼的任何人搭话。(我记得偶尔早晨在电梯里遇到,她拉着一条大狗,表现出神圣不可侵犯的样子。吓得我不敢推着儿童车带年幼的女儿乘同一电梯。) 警察也找不到她家人的信息,是拿着她的照片到相邻街角她的同事那里确认的。她的家里不久前装修过,金碧辉煌,奢华耀眼,令楼房管理员和居委会成员们印象深刻。她一次性付给装修工人20万元,全是现金(零钱),家里还有近三十万现金(零钱)。可惜人一死,全归了政府。从这以后,我对乞讨的人再也生不出任何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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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故事是真的吗?好像在多伦多要钱的人,要不到什么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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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故事是真的吗?好像在多伦多要钱的人,要不到什么钱? 😑 突然发现你的故事的假的, 第一装修房子不需要20万. 第二房子装修了,还有什么办法能把现金放在自己的家里? 第三你只说是北约克一个高层公寓里...,加拿大好像没有这种说法. 第四在加拿大要钱的基本的的流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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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了电影“百万英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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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少于1000的信用卡,你要他们买什么, 50块钱,能买什么? 除了吃还能什么。 如果是测试他们的诚实度,那就算了,流浪者的摆摊位置基本固定,而且如果是稳定的收入绝对不会走,哪怕是有人告诉他某些地方更多人。 所以他们基本都还你卡,等待下一张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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