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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护法律趋严 华人父母犯案上升

“不是现在已有新判例,可以适当打小孩屁股,加以管教吗?”

“孩子不上进,骂他不求上进,将来没鬼用,也算犯法吗?”

“小孩一时不听话激起怒气才打了他,没有任何伤害,这也算犯法吗?”

“因工作太忙没发现小孩烂牙很严重,所以没带他去医治,这也算犯法?”

“隔壁邻居一向与我们关系不好,一看到我教孩子,就报警告我虐待孩子,这样报警是否合法?”……

虽然传媒报导各种虐子案件时常可见,但很多华人父母还是不清楚现在安省儿童保护法律的内容,如何介定虐待儿童等罪名,以至於就会出现上述的种种问题。其中的误解也一直未明了。

仅以管教孩子是否可打屁股为例,就很容易简浅解释目前法律现况。本报特别采访了儿童群益会会长、儿童保护律师黄严焕卿,由她来解释这些问题。

黄严焕卿表示,北美各地对保护儿童的法律各不相同,对於虐待儿童等罪名的介定也很复杂。以目前安省情况而言,实际上有两套法律来执行,一是刑法,二是安省“儿童及家庭法”,父母打骂小孩可能同时受到两方面的控告,警察以刑法告伤害罪名,儿童保护机构以“儿童及家庭法”告以虐待儿童罪名。对於是否可打孩子屁股的问题,也是一样,在刑法方面近年确实有判例,允许合理适度的体罚以规改小孩的行为,但“儿童及家庭法”并没有这方面的改动,反而是日趋严厉,也即是打屁股等体罚一样可以成为被告。

法律日趋严厉 新增范围更广

黄严焕卿表示,现在的儿童保护法律在修改後,实际上是越来越严厉,而且新增加的条款?围更广。其规?的内容包括几方面:

身体的虐待、伤害,这较易分辨,也与刑法伤人罪方面的界定没有很大区别;情绪上的虐待,这是儿童保护法较为特别的地方,比如经常辱骂子女,孩子功课不好,就骂他「没有鬼用」等,造成孩子失神落魄,产生失望情绪,甚至产生抑郁病,都属违法的行为;性侵犯罪,华人家庭可能认为这是少见的情况,实际上情况并不少见,只是曝光的情况较少,很多小孩不懂而己。如触摸子女的私处,还有像女儿十多岁,父亲还与其一起洗澡等情况,都有可能被控告;疏忽罪,这是新加入的内容,包括经常不顾年幼子女,独自将孩子留在家中,或从不理不问,小孩经常没饭吃,烂了牙父母都不带他们去治疗等等,这在刑事罪上也可能犯上遗弃罪,但儿童保护法更为严厉。

另外,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即使没有实际行为,但存在潜在危险,一样可能独犯法律,比如言语之中一直对子女危胁恐吓,或是父亲毒打母亲,家庭无人照理等等情况,保护儿童部门都可能介入。

近年儿童保护法另一严厉的改变是,扩大举报?围,以往主要是学校、儿童护理部门等可以报案,现在已扩展至普通人都可举报,包括邻居、朋友或是知情的陌生人等。

那会否造成不和的邻居或仇家,故意以不实之事举报报复的情况?黄严焕卿非常肯定的表示,确实有此情况出现,有怨仇的邻居偶而一见对家较严管教子女就去报案,但儿童保护机构或法官都会根据具体调查结果来定案的,不会因偶而的报案而控告或加罪於父母的。

犯法判定注重惯性行为

对於许多来自一向家教严厉的社会环境中的华人家庭,父母面对如此法律,可能根本不知如何管教子女,打自然不行,连骂多了也可能触法,而且还有一些自己不知的因素也可能有潜在虐待之嫌,父母如何来管?

黄严焕卿表示,这一点也不奇怪。“在法庭上经常可以看到华人家长跟法官论理的情况,现在有些父母对那些较大一些又不听话的子女,情愿采取放弃的态度,走上另一极端,就给你开条电话线,你要怎样就怎样,反正我也不管你了,费事到时又被你告上法庭,还落上一个刑事罪名,连工作也失去。”

很多华人家长或许认为,这种法律规?对於不同文化背景中成长起来的华人家长并不公平,变成孩子一不高兴都是父母的错,小事一宗可能就成大案。黄严焕卿对此表示,“法律本来就不可能绝对公平,这是在加拿大,自然有不同於东方的法律制度。而且事情也并非他们想像中那麽可怕,好像警察一接报就来拉人,孩子就被‘抢’走,最主要是看案情有没有一贯性的犯法行为,形成一种模式,保护儿童机构也会调查家庭环境,是否父母一直是非常关心、疼爱子女的,还是家庭本来就乱七八糟,老子贩毒,妈又经常带不同的男人回家,这肯定情况是不同的。父母可能一时之错,也可有情理上的解释,很多被告父母最後都没事,只是传媒没报导而己。”

黄严焕卿续称,“确实有些孩子是很难教的,如经常讲大话、又不去上学,还将作业藏在床底下,交些社会不良朋友,学上不良行为,父母管教时很难避免情绪激动,但无论如何父母都不能动手,你不知道一个人发怒时一个耳光会有多大的力量,如果随手拿起衣架、筷子打孩子,还可能被告以武器攻击罪名。”

华人犯案增多成因诸多 西式管教大学问

黄严焕卿以其经历所见认为,现在华人父母犯事情况确实大幅增加,这其中成因有多方面因素造成的。一是华人人口大幅增加,特别是近年来大陆移民急速增加,不同法律制度、环境可能造成的教育方式的冲突。二是法律趋严,报案范围扩大,以往不以为然的一些管教行为,可能造成触法行为。三是对於保护儿童意识的提升,这是最主要的因素,现在不仅社会警觉度增强,而且很多华人家庭都有自觉意识,子女更了解自己的权益,自己控告父母虐待,甚至还有些案子是妻子主动报案,控告丈夫虐待子女等情况。

黄严焕卿认为,肯定很多华人是不惯这里的法律规定,但除非你将子女带回原居地,否则就必须按本地的规则来做。这里确实是小孩最大,有时一些华人家长开玩笑说“现在不是父母虐待子女,而是子女在虐待父母”。这当然是开玩笑,但说明父母在管教子女方面有很大的顾忌,所以在这里教人离婚可以帮到人,教人打子女就是犯法。

不靠打骂如何管教好孩子?黄严焕卿的教导很简单,去上些本地社区的家长教育辅导课程,她称,绝大部份孩子并非是靠父母的管压而成功的,父母应学会真正引导孩子的方法,比如奖罚制度就很好,孩子表现好就有奖励,如果不听管教,就可以适当加以处罚,但华人家长经常是孩子不听话就处罚,却忘了孩子表现好时的奖励,以至於孩子可能不当父母的话是一回事。

注重家教的华人父母,在北美社会中正在经历一场教育常识的再教育,其中不免有犯错之处,但适应本地的文化价值观,这已是不归之路,“放下你发怒时的巴掌”,法律已立下警告牌。(王迅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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