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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地产经纪的413:我和我的朋友们

从一个原本并不热心的旁观者,到一个扛上旗帜的积极参与者,七尺男儿热血沸腾为那般?是周围朋友的撼动,是身边亲人的感染,是作为中国人的共鸣给了我一段终身难忘的特别经历。4月13日这个黄金般的周日,我这个整天忙碌的房地产经纪变成一位自愿者,伴随着我的妻子,与多伦多无数的华人,奔赴渥太华,汇集于国会山庄,发出我们的声音,张扬我们的意志。

四月的多伦多,春暖乍寒,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是我们地产经纪最忙的季节。尤其是今年,多年未遇的漫漫长冬终于过去,经纪们像恶狼般捕到这珊珊来迟的春天,只争朝夕,不愿失去每一个机会。我也一样,春天里的每个周末都忙的不亦乐乎。

413集会现场 (本网资料图片)

其实在几天前,OTTAWA之行完全不在我的日程安排之内,因为此时的每一个周末,对我而言都是极为宝贵的时光,日程早已安排得满满的。尽管作为组委会成员的妻子每天早出晚归,说是忙于集会的事情,我没有太在意,对我们房产经纪来说什么能比生意更重要呢?

周三开始,不断有朋友打电话给我,表示对集会的支持,并让我转告对妻子的问候和敬意,还希望我可以近水楼台帮他们订到去渥太华的车位,心中不以为然。

周四,我多年前的一个客户Kevin也打电话给我,意料之外。问我是否能帮忙定到去OTTAWA的车位,我当时答复:现在报名太晚了,车位可能有点悬。Kevin表示无论如何,他们夫妻周日当天一早一定会去集合地点,如果没有车位,他们就将自驾车前往,并希望可以捐一些钱出来支持这个活动。心中一震!因为我了解Kevin俩口子也是一般的工薪阶层,孩子刚出生,老人也在,绝非经济宽裕的主儿,为什么要这样做?开始关注这件事情,跟身边的朋友不断讨论,才发现身边那么多的人在关心集会的进展。发出我们的声音,让加拿大感受到我们的想法,怎么能放弃这样的机会呢?这一刻身边的每一个中国人不约而同走到一起来。伴随着身边每一个朋友传递过来的温暖,我激动了,我感动了,我要去OTTAWA,因为我知道,此行不成,抱憾终生!

4月13日清晨,多伦多大街小巷,已开始涌动着许许多多红色的符号,它们汇集成河,奔向东方,我有幸置身于这河流中,目睹着一辆辆载着红旗的车辆向前飞奔,我见证了这一天,OTTAWA,国会山庄,红色的海洋,它使人惊喜,给人震撼,让人感动。

我无梦笔之材、又非倚文为生,手中的一杆笔,自然是描绘不出当日的壮观与震撼,但围绕在自己身边的普通人,普通事,是这样的自然而朴实无华,我要记录他们,因为正是这些平凡的涓涓细流,荟萃为波澜壮阔的海洋。

Kevin刘与妻子小陈,我前面提到的我的客户,早早的到达了我们的集合地点,他们的孩子才几个月,只能放在家中让老人看管。陈小姐的身体也不太好,但他们仍然对能坐上大巴而感到心满意足。在去OTTAWA的路上,他们将身上所带的一百六十元全数捐出,而且还联系到组委会,要将另一对上不了车的朋友的捐款送去,Kevin夫妇与他们的朋友属于工薪阶层,但他坚持这样做,他说,只有这样,才感觉做了一些实事,才感到宽心。

Eddie黄,一位少言寡语,非常腼腆的先生,在互相介绍时才知道黄先生来自马来西亚。黄先生捐出二百元,但他不明为何要捐款。我向他解释道,每辆大巴租费两千元左右,钱是热心人士捐助的,但远远不够,其中唐炜臻先生一人就垫付了六万多元,如果大家都能分摊一点的话,会比较公平一些。黄先生听明白后,又让夫人加了二百元,我们希望黄夫人也留下姓名,她只是摆摆手。我们这一车人总共捐了一千五百多元,而捐出最多的黄先生夫妇,早上6点乘TTC赶到集合地,晚上离去时,我们安排同车的车友将他们送回家!

网友“大虫”。其实“大虫”去年已小有名气了,为了反对在钓鱼过程中出现的种族歧视问题,“大虫”上下奔走,做了不少的实事。这次OTTAWA集会,“大虫”从一开始就摩拳檫掌,早早的报上了名,兴奋的连续几夜失眠。人过中年的“大虫”身体一直不行,近年来因为腰椎间盘突出症,前后动了三次大的手术,正在休息期,就怕长时间的运动。但此次活动,从一下车开始,“大虫”就手握一面巨型五星红旗,一边高喊,一边挥舞红旗,几小时下来,腰也弯了,嗓子也喊哑了。回来的路上,一脸疲倦的他仍兴奋的告诉大家:“今天感觉像年轻了二十岁,真值!”

Jack李,我的同乡,自己拥有不小的生意。周末自然也是最忙的时刻。Jack这个周六忙活的是采购多面中,加两国的国旗与旗杆,连夜在家制成可挥动的多面旗帜,使得我们同乡会的旗帜数量最多,品种最全。周日一早,当Jack将所有的旗帜送到集合地点时,大巴上早已人满,他们的座位也被别人占了,Jacky二话不说,将旗帜送到大伙手中后,开着自家的车,带着一家老小直奔国会山庄,并在先期到达后,又为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乡亲提供向导服务,望着他那无怨无悔的背影,我心中充满歉意,默默的说:“辛苦了,李兄。”

张辉萍女士,那天活动的压轴人物,连续的三个节目,将整个活动推向了一个又一个高潮。相信大家有目共睹。辉萍是我多年的哥们,节目准备的精心而充分,更加难能可贵的是,她的丈夫,低调的“字者”,以前从不参与她的任何表演。此次4.13集会,不仅高调支持,而且还亲自伴妻前往,大有“千里送妻上前线”之势。下台后她兴奋地讲:“今天我完全把自己释放出来了,High到不行!”我代表大伙给了她一个热情地拥抱,我告诉她:“Rose,今天你最亮,今天你最美,我们都爱你!”

直到现在,我仍然觉得自己做了一个非常正确的决定,当我站在国会山庄前,目睹那红色的海洋,接触那真情的流露,耳闻那熟悉的旋律,我觉得自己很充实,也学到了许多。在现场,我遇到许许多多熟悉,或不熟悉的地产同行。有本公司的,也有其他公司的。恕我不能将他们的名字一一记录在此,但彼此的每一次握手,每一个微笑,每一个点头都包含相互的鼓励与祝福。

回来的路上,我想起了一个大陆网民给此次4.13集会的网上留言,他说:“兄弟们,真羡慕你们,在渥太华集会时,别忘了也替俺们喊两声,俺们也想有你们这样的机会啊!”我的兄弟姐妹同胞,我是多么希望你们能早日享受这种权利。这一天的早日到来,只会使祖国更加强大,使同胞更加和谐,而国家的统一,也是民心所向,难以阻挡。身处海外的我们珍惜并运用手中的权利,向当权者发出我们的声音,表达我们的意志,这本身何尝不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呢?

我真心感谢在场的每一个人,包括我自己,正因为有你、我的参与,才有了让你、我的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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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来的路上,我想起了一个大陆网民给此次4.13集会的网上留言,他说:“兄弟们,真羡慕你们,在渥太华集会时,别忘了也替俺们喊两声,俺们也想有你们这样的机会啊!”我的兄弟姐妹同胞,我是多么希望你们能早日享受这种权利。这一天的早日到来,只会使祖国更加强大,使同胞更加和谐,而国家的统一,也是民心所向,难以阻挡。身处海外的我们珍惜并运用手中的权利,向当权者发出我们的声音,表达我们的意志,这本身何尝不是一件十分有意义的事情呢? 说得还真是大实话:“珍惜并运用手中的权利,向当权者发出我们的声音,表达我们的意志”。“别忘了也替俺们喊两声,俺们也想有你们这样的机会啊!” 身在中国和身在海外的都不能在中国游行,只有身在海外的可以利用海外的当权者给的机会,向海外的当权者发出声音。有点滑稽,有点不合情理。应该向限制游行的中国的当权者发出声音,不是吗?另外当利用海外的当权者给的机会,向海外的当权者发出声音的时候,是不是不应把对中国的当权者的不满也一起发泄到海外的当权者身上?混淆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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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混乱,观点偏激,已经看不到一个正常人应有的思维。 最初由 DD_DD 发布: 从4月1日开始的奥运火炬传递引起全球关注,尤其是巴黎站和旧金山站,更是高潮迭起。为了奥运火炬的是是非非,全球华人齐发飙。漫卷全球的五星红旗不可谓不壮观,华人喊出的爱国口号不可谓不响亮。尽管仍有余兴未尽的华人团体仍在不屈不挠地‘讨公道’,时至今日已是强弩之末,事件已经走向尾声。现在我们可以看一看,这个在华人世界波涛汹涌的运动,在华人圈之外到底有多少影响。 能够提高海外华人的声誉和地位吗? 作为少数族裔,华人社区一直在致力于提高自己在美国社会的声音,更好地维护华人族裔的权利。 少数族裔维权最成功的例子莫过于六十年代马丁. 路德. 金领导的民权运动。那是一群生于此,长于此的美国公民,基于美国宪法的基本信念,采用合法和不合法的方式,直接喊出自己在美国社会应有的权力,最后得到美国绝大多数人民的认可,从而改变了自身的形象和命运。他们没有人打出母国的旗帜,其实他们可能也不清楚他们的母国在哪里,他们只知道自己是美国人。他们不会为肯尼亚运动员夺得奥运金牌而自豪,也不会为非洲国家的强盛而觉得‘挺直了腰杆’。他们在争取作为一个美国人应有的权力,为完善美国的制度而斗争。 反观所谓华人的四月风潮,那里面的美国人 (不是白脸就是美国人,是指美国公民)大概是凤翎龙爪。那是以年轻的visitors 为主体的一群 – 持F, J, H 和B 非移民签证的人 – 在为母国摇旗呐喊。他们不是美国人,他们在美国的时间尚短。尽管他们可以自以为是中国的知识精英,似乎没有什么东西不懂。其实他们很少真正懂得美国的制度和运作方式,他们没有在美国生活的直接利益,最重要的是他们没有投票权,这种最重要的政治参与权力。与中国的政治参与完全不同,以为上街大喊大叫,声势壮大,就能镇住别人,吓当权者一跳,从而掉下一块馅饼,这在美国行不通。示威游行是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的权力,对这种街头运动的解释,不过仍然是一种表达的权力,并没有比其他方式,比如报纸,电视的表达更强有力。 这基本是与华人社区隔离的一场运动,一个与美国华人利益无关的运动。真正的美国华人在做什么呢?在公司,在家里,他们在谈论孩子收到了几个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毕业的孩子有了几个offers,当前的经济放缓带来多少股票上的损失,油价食品价又涨了多少。最大的政治,就是投Obama 还是Clinton的票。可能你说‘真俗’,但这才是美国华人的真实利益所在,而不是为隔岸的‘强盛’去呐喊,领取心灵的安慰。 这里我说的还是第一代华人移民,如果是生于美国的第二代华人,他们已经完全感觉不到与中国的任何联系。当然,老当益壮的‘愤青’也有,但是为数不多,也没有那么极端和狂热。于是我们还看到了几张五星红旗和青天白日满地红,甚至雪山狮子旗共舞的动人照片,照片上都是一把年纪的人了。 对于美国人有多大的影响? 当我与同事Jim(一个很关心美国政治的中年人)谈起奥运火炬的事时,他知道发生了抗议和冲突,只此而已。更多的内容和细节他就不知道了,也没有兴趣知道。当我向他提起Tibet的时候,他的知识和兴趣只限于两个词:Roof of the world 和Yeti(雪人)。他兴致勃勃地给我讲他从网上知道的yeti ,也让我学了一个新词。 美国人实在是一个很内向的民族。说他们太傲慢也好,太‘老土’也好,总之是不太关心世界的事情。当你打开美国三大电视网的节目时,一定从local的新闻详细谈起,谋杀,火灾,车祸,丑闻,天灾,最好的消息就是飞机误点航班取消了吧。(顺便说一句,中国愤青老是指责西方媒体抹黑中国,其实他们也在同样抹黑自己的国家。真正的原因是观念上的不同,他们认为只有这样的消息才是‘新闻’)。然后一定有天气预报,美国三大球,或许再加上高尔夫,冰球,网球什么的最新战绩和镜头。最后有一点国际消息。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国际新闻的话,只有CNN,FOX和BBC可看。再加上NPR (一个非盈利的国家公共广播台),这些都是以知识精英(这个词在美国社会,即使不是贬义词,也绝不是褒义词)为主要对象的电台。 如果美国人不关心北京奥运,你千万不要把它当作是对中国的不友善。NBC在奥运期间每天晚上会播放四个小时左右的比赛综合报道,只此而已。如果第二天的办公室里,同事们在津津乐道前一天的棒球而对奥运置若罔闻,那是最正常不过的事了。在美国举行奥运会时,大多数的比赛场次,都可以当时买到入场票。当funs谈起体坛的精彩往事时,他们会记得十几年前NBA的一个精彩瞬间,几十年前的橄榄球明星,但是绝少听得到他们对奥运和奥运英雄的印象。 美国人里最有外国经历的当属商人和军人。如果说世界到处都可以看到美国人,那不是他们的兴趣使然,而是他们出国太方便了。很多国家对美国人没有签证要求。他们只需要去邮局填一张表,护照就寄到他的家里。美国海关只管进,不管出,这本护照就是为回家用的。对于大多数美国人来说,出不出国,主要是有没有这笔旅行经费的问题。 对于这样的一个人群,当他看到路边的一伙外国人在摇着他们从没有见过的旗子在大声喊叫时,他们会怎么想呢?首先,游行对美国旁观者没有特别的吸引力,在宪法保护和法律规范下,节日庆祝游行和示威游行没有什么两样,不过就是牌子上换两个字而已。其次,他知道那是一群外国人在为外国的,他根本听不懂的什么事情呼喊,反正不干美国什么事,那更与他无关。 要想改变美国,最主要的途径是说服议员,推动立法上的变革。这也是选举权重要之所在。如果特殊的族群民意不能上达天庭,只对着大街空吼,那实在只是发散荷尔蒙激发的热情和体力,没有任何实际的效果。 美国人真有人因为这次西藏报道相信CNN是liar了吗? 即使不是百分之百,也可以有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把握说,没有。 一位负责英语交流课程的教师,语言学硕士,掌握熟练法语作为第二语言的她,有很多时间在世界旅行。由于她的工作要求,她具有非常好的历史知识和多元文化的背景。当与她谈起这次西藏事件的时候,她的全部观点和信息来源都是CNN。一方面,那些能够影响中国人的媒体,没有一个可以穿透进美国的非中文社会。另一方面,她不相信中国政府的单方报道。这里又牵涉一个对于新闻报道真实性的理解,在中美两国不同社会和文化体系下的重大差异。 中国示威者举着的牌子里有‘No Bias’的口号。事实上,bias的本来意义并不如中文里的‘偏见’那么负面。在美国人的新闻观念中,Bias是不可避免的,就如任何人描述某个事情时,他不可避免的会有一个观察视角,他只能说清原本事情的一个侧面,这就是bias。那怎么才能得到事情的真相呢?那就一定要把带有不同bias的报道放在一起,人们才能从不同侧面的描述中,辨明真伪,得到完整的事实真相。这是西方新闻观点的基本点:没有新闻自由,就没有真相。 而出国不久,涉世不深的中国年轻人,在从小造就的观念里,在十几年坐在义正词严的央视播音员面前的经历中,早已习惯的观念是,由他们所信赖的,秉持正义和公正的权威所宣布的事实和道理,就是真像和真理。 这就是在3.18事件发生,中国当局在驱逐了所有外国记者,然后发布关于西藏事件的独家垄断真相后,西方和中国爱国愤青的反应,如此天壤之别的原因所在。 一般美国人会认为,CNN只是做了一些技术上的处理,没有明显的偏向性。至于尼泊尔照片的张冠李戴,是在通讯社得不到自己记者的资讯,由不熟悉情况的编辑在马上见报的匆忙中所犯的错误。这些都是工作中的失误,是情有可原的,并不是中国人所认为的偏见和‘作假’。而中国当局赶走所有能够独立报道的外国记者,然后垄断消息,则是从根本原则上违背了新闻真实性的原则,由中国当局(尤其是,中国当局本身就是当事人的一方)发布的真相是根本不可信的。 出于这样的纷争,你要给美国人讲明‘事实真相’,有用吗?你说CNN是liar,谁听啊? 至少,中国愤青喊出了‘CNN Liar’ 的口号,也足够响亮,足够震撼美国社会吧?你又错了。 如果谁敢在中国喊一声‘CCTV Liar ’,那是足够震天撼地的口号。在美国,CNN只不过是一家从事新闻工作的普通私人企业。它与‘美国’没有什么特殊的联系,与美国政府无关,与美国社区无关,除了那些雇员,也与美国百姓无关。骂一句‘CNN Liar’,和喊一句‘微软,混蛋’一样,Who cares? 其实,由于CNN在新闻报道中的左派立场,早就有一大批保守派人士对其不满,早就骂过liar了,甚至罢看抵制CNN频道。这也是偏右翼立场的FOX NEWS能得以后来居上,与CNN平分秋色的原因。 Jack Cafferty需要道歉吗? 一句‘goons and thugs’又使中国人民的感情大大的受到伤害。这样的词句听到耳熟能详了。幸好,中国人的感情足够坚强,伤害N多遍了,依然健在。 首先要说明,Jack只是一名commentator,就如被崔永元请上‘实话实说’节目的嘉宾。Jack 不是CNN的雇员,不存在‘Fire Cafferty’的问题。‘goons and thugs’是Jack的一家之说,按理也扯不上CNN。 这类Commentator要在电视上露脸,就是一个要诀:哗众取宠。这位Mr. Cafferty更是一位得谁骂谁,语不惊人誓不休的主,被他骂着的,上下左右,不知多少。 对于这种叫骂,美国人,尤其是美国的一些公众人物如何对待呢?或许是他们更看重言论自由,也可能是习惯了这种言论自由,或是他们就没有功夫去对付这种自由言论,一般都是采取不理睬的态度。如果是对方造一个谣言,确实能够带来名誉和其他损失的,那是要认真对待,甚至不惜对簿公堂。如果只是骂人,有什么好理会的?北京话说:接什么礼不好,干嘛接骂啊?骂人确实是这么回事。你不接,他白说。你接了,就是真伤害了你。其实,在懂道理的第三者听来,除了表明骂人者人格低下之外,没有其他。 记得在一次John McCain的竞选演讲时,下面一个听众问了一个问题:‘我们将怎么对付那条母狗(????)?’这是一句对于Ms. Clinton十分不敬的骂人话。结果怎样呢?John回答说:‘Good question.’然后侃侃而谈。事后,Hillary也没有把它当回事。 如果一个goons and thugs也郑重到需要国际道歉。那平心想想,中国人骂美国人骂得少吗?大事小事骂了几十年了吧。比这难听得多的也骂过吧。世界革命人民骂美帝更是数不胜数,重而又重,美国要求道歉,还要求得过来吗?美国人,特别是美国政要,挨骂挨得太多了,就练出了一副厚脸皮。 中国作为一个崛起的大国,要培养起一个大国的风度。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就包括一张足够厚的挨骂的脸皮。因为你崛起了,你变得重要了,自然就会引起各方面的重视,就会带来方方面面的评说。一定有说好的,有说坏的。 如果中国还没有强大到能在联合国建立一个中宣部,能建立一只涵盖世界的网警部队,或是把全世界的新闻媒体全都买下来,那你就得听着人家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练厚脸皮,别把那些鸡鸣狗吠的话往心里去。 综上所述,这场以西藏事件和奥运火炬为契机的,波澜壮阔的华人示威活动,对于华人社会之外的世界有什么影响吗? -- 基本等于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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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现在看来,是多么贴切。中华民族想要站在世界民族之林,不愿意成为西方强国的奴隶,就必然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十三亿中国人,应该用整齐的声音喊出——中华民族,不是西方可以轻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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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看完你这个帖子,再看看你下一个帖子,就不难得出结论,你的所谓有人拉你去白吃白喝白玩的事情,纯属你自己YY,叫个王八卖漏勺-----鳖遍的 最初由 aaawsz 发布: 瞎起哄 4.13有人来拉我去渥太华集会,告诉说:“4.13去渥太华坐车不用出钱,还有免费白吃餐等好处。” 不过,我不想坐车不用出钱,免费白吃餐,因为我想要出钱,但就是不想不明不白地去瞎起哄,所以就不去。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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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文学城: 河北民警在警车内施性暴力 为寻刺激虐死歌女( 燕赵都市报)   核心提示:河北沧州河间民警张东岳与一名歌女在轿车上发生性关系时,为寻求刺激,张东岳手掐歌女颈部致其死亡。2007年9月,张东岳一审被判6年有期徒刑。死者家属不服上诉,最近,沧州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4月22日报道 河北沧州河间民警张东岳掐死歌厅女余某案在当地引起广泛关注,2007年9月,肃宁法院以过失杀人罪一审判处张东岳有期徒刑6年,死者家属附带民事诉讼请求也被驳回。随后,死者家属向沧州中院提起上诉。经过漫长的等待,最近,沧州市中级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沧州市浮阳律师事务所主任韩甫政认为,根据此案所查明的事实,张东岳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法院以过失杀人罪量刑,定性错误,量刑畸轻,当属危险判例。   沧州中院法院审理认定,张东岳与被害人余某在张东岳的“桑塔纳”轿车上发生性关系时,为寻求刺激,张东岳应邀帮助被害人余某共同用手掐余某的颈部。发现昏厥后,张东岳同他人将余某送河间医院抢救,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认为,张东岳为寻求性刺激,用手掐被害人的颈部,致被害人机械性窒息死亡,但其对致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轻信能够避免,主观上是过失,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张东岳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且认罪态度较好,可酌予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死者余某的父母均为陕西汉阴县农民,在沧州举目无亲,鉴于此,沧州市浮阳律师事务所主任韩甫政为其提供了法律支援。韩甫政告诉记者,法院的两次判决,明显与事实和相关法律不相符合。河间市公安局案发后对医院大夫的询问笔录证实,受害者余某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而在法院一审二审两次判决书中,都认定是“经抢救无效死亡”,显然是有意减轻被告人张东岳的罪行。   韩甫政表示,从沧州市公安局的尸检报告可以看出,余某在死亡之前已经遍体鳞伤,且有两处是高度肿胀,可以证明被告人的性欲意志,是以暴力方式强加给被害人的,被害人不同意或反对才招致被打得遍体鳞伤直至被掐死的结果。此外,掐人颈部能致人死亡,这是正常人都知道的常识,作为警察的被告人更不应该例外。明知能将人掐死而执意进行到底掐死被害人,这一事实竟被法院认为“为寻求刺激”而导致的过失行为,并以过失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这是一个非常危险的判例,按照这样的思维,一些处于弱势地位的无辜女性,更容易沦为男性暴力的受害者。   与不幸死去的妹妹在同一家歌厅的余静(化名)告诉记者,妹妹曾长期受到张东岳的控制,经常受到张东岳的打骂。张东岳甚至把妹妹的通讯录弄到手里,以给她丈夫打电话威胁妹妹,警告她不要离开他。余静说:“妹妹曾计划(2006年)7月29日离开河间回家,28日晚上,被张东岳叫了出去,没想到竟会被活活掐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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